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2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关注青少年暴力行动,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建议)
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143023
建议人: 张建芬委员
主办单位: 周村公安分局
答复时间: 2024-06-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建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青少年暴力行动,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周村公安分局高度重视青少年暴力行为和校园欺凌现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部署,扎实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联合教育、综治等职能部门,主动作为,联动整治,有力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普法教育安全宣传进学校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结合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充分发挥全区36民警法副校长作用,经常性地深入学校开展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法制讲座,通过以案说、现场问答、互动交流等形式,向广大师生讲解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以及侵害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对发生涉校园欺凌纠纷教育广大师生寻求正确途径解决问题,摒弃以恶制恶、以暴制暴错误观念,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2024年以来,深入校园开展各类课堂法制宣讲68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

二、抓责任主体,法制宣讲进家庭为有效防范校园欺凌案件发生,通过社区走访、警民恳谈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全方位了解学生现实表现,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明确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强化家庭保护与教育责任,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提高防治能力。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引导家长高度重视孩子的身心健康,增强心理健康知识和教育孩子的方法,避免欺凌案事件导致二次伤害协助受侵害的学生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教育他们受到欺凌时及时通过正当渠道寻求求助。 

三、抓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始终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公安机关工作的重心,强化责任落实,把学校内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成效情况作为硬指标来考核,通过强化隐患排查,落实责任追究,强力提升校园整体防控水平。工作中,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校园是否建立健全门卫守护、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内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是否到位,不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的能力水平。2024年以来,出动警力516人次,检查学校245家次,排查安全隐患35处,更换补充保安60余人,指导安装硬质防冲撞、减速带等设施12处,78所学校视频监控一键式报警全部接入公安机关视频天网平台,有效提升校园安防信息化水平。

抓周边秩序,落实管控措施加大校园周边出租房屋、小旅馆、网吧、游戏厅等重点场所清理整治,开展专项清查4次;会同综治、教育等部门连续开展开展3轮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和校园欺凌,严密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扬言伤害学生儿童等各类重点人员稳控,将4名易肇事肇祸精神病送医治疗。严格落实学生上下学时段高峰守护勤务机制,明确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三见要求,巡逻警力向校园周边倾斜,加大巡逻密度,形成强大震慑;抽调警力100余名,严格落实一校一警巩固深化 “1+N护学岗机制,建立警校家网格护学联盟,确保学生走好学最后100

抓涉案重点,提高管控实效分局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联合区教体局定期走访辖区学校和家长教师学生,掌握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案事件情况,特别是校周边活动与校内勾结欺凌的相关案事件线索。对涉校园涉师生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做到快侦快破;对校园欺凌、暴力等不法行为,及时会同学校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训诫,坚决防止校园不良风气扩散蔓延。同时,强化显性用警,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高网上巡查工作效能,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行为是全社会的责任虽然,我们在防范青少年暴力行为和校园欺凌防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受警力紧张、任务繁重等因素影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公安分局将继续把校园欺凌防范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与区教育、社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打好防范青少年暴力行为和校园欺凌组合拳,努力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关心支持。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2024628

(一)对全区范围内对青少年尤其特殊群体进行法律常识普及。 (二)学校强化普法教育,形成寓教于乐的体系化课程。 (三)家校联合,让家长当好学生教育引路人。 (四)对少年犯进行公益感化。 (五)全社会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