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自我验收公示 | ||
|---|---|---|---|
|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22F/2026-558279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15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
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杂草、白色垃圾、乱堆乱放)及上跨桥周边晒粮问题需进一步精细化管理、治理。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后,责成责令天海物业保洁服务公司、南郊镇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对打场晒粮群众进行劝离。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周村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巡查和宣传引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通过整改,解决南郊镇段铁路沿线环境卫生问题,对跨桥晒粮问题进行精细化管理。截至目前,铁路沿线现场卫生已全面清理,无晒粮情况。环卫保洁公司、铁路沿线村已提高铁路沿线环卫重视度,精细化开展环卫保洁。在秋收等重要节点,南郊镇政府、周村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巡查和宣传引导,切实治理环境卫生及晒粮问题,维护铁路沿线环境。
三、验收情况
2026年5月12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顺利通过,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南郊镇,联系电话:0533-6060030;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33-603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