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SD202506130038)自我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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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22F/2026-558374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2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SD202506130038)
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SD202506130038)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军民路太乙新苑小区南侧货运铁路线距离小区60米左右,货运火车经过噪音扰民。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后,一是责令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与附近居民沟通,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居民理解。二是责令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积极与淄博车务段沟通,进一步优化调车作业,降低噪声扰民。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通过整改,解决货运火车通行时噪音扰民问题。丝绸路街道办事处车站社区耐心与群众讲解,取得了周边群众的理解。太乙新苑小区居民楼距离过往列车大于50米,且过往列车由国家铁路总公司济南铁路局调度运营,不在此站停靠。经与淄博车务段沟通协调,周村站驻站调车作业完毕后,将内燃机车转线至远离住宅楼停留,并熄火处置,同时减少夜间站内其他作业噪音。
三、验收情况
2026年5月19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场无噪音扰民,问题整改到位,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丝绸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33-7878836;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33-6038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