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惠民殡葬政策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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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00G/2025-553717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7-1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民政局 |
为方便周村区群众办理惠民殡葬手续,现将区政府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策发布如下:
一、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对象为以下7类
(一)具有周村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无法查明身份并在本区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收养的被救助人员;
(三)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非法收养的除外);
(四)周村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周村区户籍的学生;
(五)驻周村区部队现役军人及非周村籍军队离退休干部;
(六)与周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1 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七)公安机关认定的未知名尸体及被家属遗弃的尸体。
二、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共6项
(一)遗体接运费(从周村区内遗体告别地点至指定殡仪馆,以及返回周村区内丧属确定的安葬地点)350元;
(二)指定殡仪馆内遗体搬运及消毒费80元;
(三)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费550元;
(四)3天内遗体普通冷藏费3元/小时;
(五)普通骨灰盒1个160元;
(六)1年内骨灰寄存费40元。
三、所需材料
(一)由医疗机构为死者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是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交通意外遗体处理通知书);
(二)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死者为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抚养(救助)的无法查明身份的人员,需出具医院、公安、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死者为驻周村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周村籍学生,需提供学校的证明和死者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死者为驻周村区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
四、办理流程
丧属持相关材料到区民政局惠民殡葬业务办理处(区劳动人民纪念堂,西南路1号)办理惠民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免除手续。填写《申请表》,从6项减免项目中自行确定可享受的项目,费用由区民政局与有关殡葬服务机构结算,未发生的项目不折抵、不抵现。手续办理完毕,区民政局惠民殡葬业务办理处为死者安排遗体接运车辆,约定接运时间并到指定殡仪馆火化。死者火化后,丧事经办人从殡仪馆领取火化证明。骨灰由遗体接运车辆运回周村区内丧属确定的安葬地点。
在异地(非指定)殡仪馆火化产生的火化费用,由丧事经办人预先垫付,自火化之日起1个月内,经办人持遗体火化证明、发票、火化费用明细单、死者及经办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到区民政局惠民殡葬业务办理处(区劳动人民纪念堂,西南路1号)办理结算。
区民政局惠民殡葬业务办理处咨询电话(区惠民殡葬政策服务热线):6195441
注:区内从医院或家中至告别(悼念)地点的遗体接运费由丧属承担。本指南中各项费用标准将根据政府出台的最新政策予以调整。
附:周村区民政局备案遗体运输服务车辆及派车片区划分表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