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发〔2009〕7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10-09-04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07]9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进行探索和实践;坚持统筹兼顾, 与县乡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有机衔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 和稳定的关系。
(三)总体目标。着眼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措施,逐步构建起以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功能完善、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公益性职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 关键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
(二)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镇级农技综合服务站隶属于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三)提高队伍素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切实搞好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建立多元化推广机制。加强政府主办的农技推广机构建设,鼓励发展民间农技推广组织,并建立密切的合作机制,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和范围,积极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切实做到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解决农业生产和经营中的科技难题。
(五)建立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经费保障机制。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在整合现有资产设施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条件,逐步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水平。
三、机构设置定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07]9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一)农业机构设置及编制
1、设置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隶属于区农业局,核定编制18人,内含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环保站、综合服务部,均为股级;成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区农技中心合署办公。
2、设置区种子站,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区农业局,核定编制8人。
3、设置区农业广播学校,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加挂周村区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牌子,隶属于区农业局,核定编制6人。
4、设置5处镇级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整合种植业、林业、蔬菜、水利、农机、种子等机构的公益性服务职能,隶属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占用镇(街道)事业编制,其中北郊镇、南郊镇、萌水镇、王村镇各核定编制8人,开发区核定编制3人。永安、青年路、大街、丝绸路等4个办事处农技服务职能由区农技推广中心负责。
5、健全村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按照“严格选拔、健全队伍、系统培训、落实待遇”的原则,重点加强村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面向主导产业突出的专业村,依托科技带头人、种养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建立健全村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每村培养配备1-2名农业技术员。农业技术员的选拔在坚持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好、综合素质优及长期务农等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招聘、村委推荐、区级主管部门申核确认”的程序进行。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农技人员,要实现“一专多能”,能独立承担农业、蔬菜、果业、沼气及畜牧兽医等综合技术推广工作。村级农技人员的工资报酬和岗位目标管理,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林业机构设置及编制
1、设置区林业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人,隶属区政府领导。
2、设置区林业工作站: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区林业局,核定编制19人。
3、设置区森林保护站:为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区林业局,编制3人。
4、设置区苗圃:为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区林业局。
5、设置区木材检查站:为股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区林业局,编制3人。
(三)水利机构设置及编制
1、设置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处,为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区水务局,核定编制6人。
2、设置机井队、中心灌溉管理所、马鞍山电灌站、孝妇河灌溉站、魏北电灌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区水务局。
(四)农机机构设置及编制
设置区农业机械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政府领导,核定编制18人。
(五)畜牧兽医机构设置及编制
1、设置区畜牧兽医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政府领导,核定编制8人。
2、设置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区畜牧兽医局,核定编制8人。
3、设置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区畜牧兽医局,核定编制5人。
4、为加强各镇和经济开发区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从下属全额事业单位中抽调5名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分别派驻各镇和经济开发区农业综合服务站,协助各镇和经济开发区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公益性工作。
(六)蔬菜机构设置及编制
1、设置区蔬菜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政府领导,核定编制6人。
2、设置区蔬菜技术推广站,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区蔬菜局,核定编制3人。
(七)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设置及编制
设置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区政府领导,核定编制5人。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人事、财政、农业、水务、林业、农机、畜牧、蔬菜等部门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周密部署,稳妥推进。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中要强化激励竞争机制,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人事改革要继续实行“一次定编、逐步分流”的办法,确保一方面能调动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使富余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三)注重调研,及时总结。在改革过程中,各部门及单位要注重搞好调查研究工作。既要总结改革中好的经验做法,又要研究在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一些重大问题要形成专题专报,提请上级部门研究决定后,再有计划地分步实施。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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