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落实鲁政字〔2017〕220号和淄政字〔2018〕25号文件削减调整一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周政字〔2018〕3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省、市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7〕220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削减调整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淄政字〔2018〕25号)和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我区削减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785项,其中承接行政权力事项6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项)、取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12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权力2项)、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3项、落实省明确由市县实施764项(纳入区级清单管理230项,不重复纳入402项,不纳入清单管理132项)。现将相关目录予以公布。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于国务院和省市区明文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再实施,及时调整本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及时完善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事项的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缺位”或者“不到位”等问题;涉及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全链条”事项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制定本领域具体事项“全链条”办理流程图,及时调整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有关部门单位的承接落实情况,请于2018年5月24日前报送区政府审改办。

 

附件:1.2018年第二批取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表

            2.2018年第二批承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表

            3.2018年第一批省明确由市县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表

            4.2018年第一批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表

            5.周村区涉养老、教育、医疗领域“全链条”梳理事项情况表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附件1

2018年第二批取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表

(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权力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机关

类别

处理决定

备注

一、衔接落实国发〔2017〕46号、鲁政字〔2017〕220号和淄政字〔2018〕25号文件取消事项

(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用地预审

周村国土

资源分局

行政许可

取消

属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部分内容

(二)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2

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涉及文物保护的有关违法行为,擅自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对考古发掘现场进行拍摄、报道,以及的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擅自对考古发掘现场进行新闻报道、电视直播或者制作专题类节目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

出版局

行政处罚

取消

 

3

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4

对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5

育林基金征收

 

区林业局

行政征收

取消

 

二、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调整涉及我区取消事项

6

会计从业资格许可

 

区财政局

行政许可

取消

 

7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复核

 

区卫计局

行政许可

取消

属于“供水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子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部分内容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审批

 

区环保分局

行政许可

取消

 

9

防治污染物的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

 

区环保分局

行政许可

取消

 

10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重点管理计量器具除外)

 

区质监局

行政许可

取消

 

11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

 

区住建局

其他权力

取消

 

1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

 

区住建局

其他权力

取消

 

附件2

2018年第二批承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表

(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省、市政府处理决定

承接机关

类别

备注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核)、计量授权等涉及的技术审查环节

市质监局

下放至区县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区质监局

行政许可

 

2

擅自在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的处罚

省林业厅

下放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实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

属对危害自然保护区管理行为的处罚的子项

3

在自然保护区内围湖(围海)造田的处罚

省林业厅

下放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实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

4

在自然保护区内勘探、开采矿产资源的处罚

省林业厅

下放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实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

5

毁坏自然保护区标志、设施的处罚

省林业厅

下放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实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

6

改变技术产品用途和未建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的处罚

省林业厅

下放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实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

 

 

 

附件3

2018年第一批省明确由市县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表

 

原实施

机关

事项

类别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承接部门

区级对应事项

备注

1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行政处罚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经营的处罚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处罚

区经信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2

对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处罚

区经信局

3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处罚

区经信局

4

对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处罚

区经信局

5

对销售走私成品油的处罚

区经信局

6

对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处罚

区经信局

7

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处罚

区经信局

8

对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处罚

区经信局

9

对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经信局

10

对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处罚

区经信局

11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行政处罚

对伪造、冒用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标志或者冒用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处罚

 

区经信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12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行政处罚

对建设废物排放量大、污染重、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项目或在粉煤灰、煤矸石、赤泥等堆存量大的地区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厂的企业的处罚

 

区经信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13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行政处罚

对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方案未经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处罚

 

区经信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14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产品或者包装物回收义务的处罚

 

区经信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15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行政处罚

对从事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审核报告的处罚

 

区经信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16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行政处罚

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区经信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17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行政处罚

对无偿或者低于市场价格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向本单位职工按照能源消费量给予补贴,或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区经信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18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行政处罚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区经信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19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行政处罚

对被监察单位拒绝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的处罚

 

区经信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20

省科技厅

行政处罚

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区科技局

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21

省科技厅

行政处罚

在科技成果检测或者评估中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处罚

 

区科技局

在科技成果检测或者评估中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22

省科技厅

行政处罚

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区科技局

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23

省科技厅

行政处罚

假冒专利的处罚

 

区科技局

假冒专利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24

省科技厅

行政处罚

为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处罚

 

区科技局

为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25

省科技厅

行政处罚

再次侵犯相同专利权的处罚

 

区科技局

再次侵犯相同专利权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26

省科技厅

行政处罚

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欺骗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处罚

 

区科技局

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欺骗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27

省民委

行政处罚

违法生产经营清真食品活动的处罚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处罚

区民宗局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行政处罚。

不重复

纳入

28

清真食品摊位与非清真食品摊位未分开经营的处罚

区民宗局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清真标识转让给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29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清真标识转让给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

区民宗局

非回族等少数民族个体工商户悬挂、张贴清真标识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30

非回族等少数民族个体工商户悬挂、张贴清真标识的处罚

区民宗局

非清真食品不得使用带有清真标识的包装。

不重复

纳入

31

非清真食品使用清真标识包装的处罚

区民宗局

对非清真摊位未与清真摊位未分开经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不重复

纳入

32

省民委

行政处罚

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活动的处罚

 

区民宗局

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歧视信教公民或不信教公民,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不同信仰的宣传和争论的;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正常的宗教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不重复

纳入

33

省民委

行政处罚

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区民宗局

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不重复纳入

34

省民委

行政处罚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拒不接受依法管理的处罚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处罚

区民宗局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拒不接受依法管理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5

宗教活动场所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区民宗局

不重复纳入

36

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区民宗局

不重复纳入

37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

区民宗局

不重复纳入

38

省民委

行政处罚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处罚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处罚

区民宗局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9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处罚

区民宗局

不重复纳入

40

省民委

行政处罚

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

 

区民宗局

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1

省民委

行政处罚

干扰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活动、歧视信教公民或不信教公民,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不同信仰的宣传和争论的处罚

干扰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活动的处罚

区民宗局

干扰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活动、歧视信教公民或不信教公民,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不同信仰的宣传和争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2

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造成不良后果的处罚

区民宗局

不重复纳入

43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不同信仰之间宣传和争论的处罚

区民宗局

不重复

纳入

44

省民委

行政处罚

宗教活动场所外传教或者散发宗教宣传品的、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主持宗教活动的、非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的处罚

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主持宗教活动的处罚

区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外传教或者散发宗教宣传品的、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主持宗教活动的、非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45

省民委

行政处罚

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传教或者散发宗教宣传品的、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主持宗教活动的、非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的处罚

已被解除、注销宗教教职身份的人员,以及不按照规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或者进行其他教务活动的处罚

区民宗局

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传教或者散发宗教宣传品的、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主持宗教活动的、非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46

不符合《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宗教活动或者进行其他宗教教务活动的处罚

区民宗局

不重复

纳入

47

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传教或者散发宗教宣传品的处罚

区民宗局

不重复纳入

48

省民委

行政处罚

违反《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修建宗教标志物的处罚

 

区民宗局

违反《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修建宗教标志物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49

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区民政局

 

纳入清单管理

50

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

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超标的处罚

 

区民政局

 

纳入清单管理

51

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处罚

 

区民政局

 

纳入清单管理

52

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区民政局

 

纳入清单管理

53

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

彩票代销者违反规定销售彩票行为的处罚

 

区民政局

 

纳入清单管理

5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损害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

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5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6

擅自在公路上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57

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58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9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埋)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6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损害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

违法利用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61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62

 

 

 

擅自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行为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63

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64

擅自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处罚

区交通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65

穿越公路修建公路桥梁未设置必要检修通道或者穿跨越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区设施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穿越公路修建公路桥梁未设置必要检修通道或者穿跨越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区设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6

未按照要求施工作业或者未落实施工安全、交通保障措施的建设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

清单

管理

67

擅自在公路和桥梁两端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擅自在公路和桥梁两端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6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处罚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行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69

违反超限检测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70

违反超限车辆通行证管理或规范装载证明的处罚

区交通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7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反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处罚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72

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标桩、界桩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标桩、界桩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73

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7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对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7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对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子项

纳入

清单

管理

76

对已取得相应的班车客运经营许可,但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

纳入

清单

管理

77

对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

纳入

清单

管理

78

对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

纳入

清单

管理

79

对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

纳入

清单

管理

80

对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81

对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货运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82

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83

对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84

对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85

对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86

对无资质许可擅自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87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对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对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88

对超越资质许可事项,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89

对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90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91

对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92

对超越许可的事项,非法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子项纳入清单管理

9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处罚

对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驾驶人员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94

对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驾驶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95

对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继续从事客运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96

对未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培训合格而从事客、货运输(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97

对未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培训合格而从事客、货运输(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9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处罚

对未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培训合格而从事客、货运输(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99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中,由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专用车辆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0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处罚

对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01

对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02

对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03

对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04

对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05

对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06

对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07

对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08

对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09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1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处罚

对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11

对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1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13

对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14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15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16

对非法转让、出租、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17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18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19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20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2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22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23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2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2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2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处罚

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27

对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2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29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3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3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3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33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34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或者检测专用车辆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35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3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罚

对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37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38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39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4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客运站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4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客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4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4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或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4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4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货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4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对道路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147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4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149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5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15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15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中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对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15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5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5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5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57

对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58

对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59

对转借、出租、涂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6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6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6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6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法超限运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6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6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站点、班次运输,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6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67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企业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6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69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或者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7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出租汽车客运或者汽车租赁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7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使用无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使用无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或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使用无车辆营运证的教练车从事培训活动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7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客运经营企业实行挂靠经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7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核定客运班线经营期限的班车客运经营者逾期未申请办理核定手续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7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7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或者未安装安全防护设备,或者未随车配备押运人员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7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或者允许非本单位的教练车辆以其名义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77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发车前安全检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7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客运站经营者在禁止发车的时间安排发车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79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一、二级道路客运站不实行封闭发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8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装载场所的经营者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8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人员密集区域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8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未建立机动车检测档案、未如实出具或者不出具全省统一式样的车辆检测报告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8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汽车租赁经营者将车辆租赁给不具备与租赁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或者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8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运输信息服务、仓储理货经营者不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8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客运班车、包车、旅游客车、出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8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客运车辆未按规定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87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应急装置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8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载旅客或在城区内的车站以外上下旅客、装卸行包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89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配件登记档案和重要配件入库制度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9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教练车标识、未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未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或者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教练车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9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按照核定的准教类别规范施教,或者未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或者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9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9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旅客运输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19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违法经营的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195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196

对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197

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水路运输经营资格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19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违法经营的处罚

对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未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199

对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其变更信息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00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01

对未履行备案义务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02

对未以公布的票价或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03

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04

对以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提供运输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05

对使用的运输单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06

对拒绝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隐匿有关资料或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07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违规经营的处罚

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相应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0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违规经营的处罚

对未履行备案或者报告义务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09

对为未依法取得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的经营者提供水路运输辅助服务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10

对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未订立船舶管理协议或者协议未对船舶海务、机务管理责任做出明确规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11

对未订立书面合同、强行代理或者代办业务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12

对滥用优势地位,限制委托人选择其他代理或者船舶管理服务提供者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13

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或者委托人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14

对以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提供其他水路运输辅助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15

对未在售票场所和售票网站的明显位置公布船舶、班期、班次、票价等信息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16

对未以公布的票价或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17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违规经营的处罚

对使用的运输单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18

对未建立业务记录和管理台账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19

对拒绝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2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使用岸线或者擅自新建、扩建、改建港口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2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规从事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企业的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企业的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22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23

对使用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24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运人违反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的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2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规从事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企业的处罚

对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或者未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或者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26

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27

对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28

对通过内河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29

对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30

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3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规从事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处罚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的处罚

区交通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32

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含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3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规从事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处罚

对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3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港口经营人违法经营的处罚

对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35

对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务;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处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36

对未经批准,变更港口岸线使用范围、功能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37

对未经批准,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38

对转让、出借或者出租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39

对港口经营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40

对港口经营人擅自为交通港口管理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通报的违规船舶提供装卸服务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4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港口经营人违法经营的处罚

对港口经营人超越经认可的作业范围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42

对作业委托人未向港口经营人如实申报危险货物的名称、数量、适用包装、危害特性或者在委托作业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43

对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和相关人员未经必要培训,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和相关人员未能履行有关规定的职责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4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缴费义务人未按规定缴纳港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4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港口岸线使用人投资建设港口等设施逾期未达到最低投资限额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4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员服务机构违规的处罚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47

对在船员用人单位未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员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48

对提供船员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欺诈船员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49

对未将其招用或者管理的船员的有关情况定期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5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违反规定的处罚

对招用未依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有效证件的人员上船工作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51

对船员在船舶上生活和工作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船舶检验规范中有关船员生活环境、作业安全和防护要求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52

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患病或者受伤,未及时给予救治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5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长违反规定的处罚

对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54

对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55

对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5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长违反规定的处罚

对船舶进港、出港、靠泊、离泊,通过交通密集区、危险航区等区域,或者遇有恶劣天气和海况,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船舶保安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时,未在驾驶台值班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57

对在弃船或者撤离船舶时未最后离船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5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舶未按照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或者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擅自作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59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员违反规定的处罚

对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60

对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61

对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62

对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63

对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法定文书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64

对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65

对不依法履行救助义务或者肇事逃逸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6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员违反规定的处罚

对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或者携带违禁物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67

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68

对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69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7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7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7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7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擅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7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7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7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规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船舶运输企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77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持有危险货物适装证书擅自载运危险货物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7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配载和运输危险货物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79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8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事故的处罚

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81

对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船员不服从海事机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82

对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8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适任证件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8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8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8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87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反船舶登记条例的处罚

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隐瞒登记事实,造成重复登记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88

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或者使用过期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89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拆船业污染环境的处罚

对未持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擅自设置拆船厂进行拆船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90

对废油船未经洗舱、排污、清舱和测爆即进行拆解的处罚

区交通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91

对拆船单位任意排放或者丢弃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92

对发生污染事故,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也不采取消除或者控制污染措施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93

对拒绝或者阻挠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拆船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94

对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和使用防污设施、设备和器材,造成水域污染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95

对发生污染事故,虽采取消除或者控制污染措施,但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96

对拆船单位关闭、搬迁后,原厂址的现场清理不合格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97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伪造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无相关资质,不纳入清单管理

29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反航道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侵占、破坏航道或航道设施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299

对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专用航标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00

对未按要求设置航标的处罚

区交通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01

对向航道内倾倒垃圾、泥砂、石块和废弃物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0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反航道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内河航道及湖区、港区水域和沿海航道两侧外设置渔网、网簖或从事水产养殖、种植捕捞等作业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03

对在助航标志20米以内挖土、挖砂、种植或堆放物品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04

对损坏、破坏、盗窃航道设施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05

对在航道上抛锚停泊造成航道堵塞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0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反航道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未向航道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在内河航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疏浚、抛泥、打捞、测量、钻探等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07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处罚

对违反航标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触碰航标不报告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08

对危害航标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09

对危害辅助设施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10

对影响航标工作效能的处罚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1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强制

扣留车辆和工具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1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强制

强制拖离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1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强制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14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强制

强制拆除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15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强制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扣押的车辆和工具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16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强制

代履行

代为清除危害公路交通安全的物品、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17

代为清除在内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代为拖船

区交通

运输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18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强制

暂扣车辆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19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强制

强制卸货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20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强制

扣押违法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和运输工具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21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强制

对违章船舶、设施实施扣留、禁航等强制措施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22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确认

公路路产损害事故责任认定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23

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确认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的安全确认

 

区交通

运输局

纳入清单管理

324

省农业厅

行政处罚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基本农田违法行为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25

省海洋与渔业厅

行政处罚

在自然保护区进行捕捞等活动的处罚

 

区水务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26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损害劳务人员权益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损害劳务人员权益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27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劳务合同违规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劳务合同违规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28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履行备案报告义务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履行备案报告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29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30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有关信息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有关信息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31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32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执行大额购卡银行转账和信息登记等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执行大额购卡银行转账和信息登记等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33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限额发卡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限额发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34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执行预付卡有效期规定,或未按规定提供配套服务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执行预付卡有效期规定,或未按规定提供配套服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35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发卡企业或受理企业对使用单用途预付卡购买商品后退货的,未执行资金退卡规定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卡企业或受理企业对使用单用途预付卡购买商品后退货的,未执行资金退卡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36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依单用途预付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并按规定留存有关信息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依单用途预付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并按规定留存有关信息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37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未按规定提供免费退卡服务或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未按规定提供免费退卡服务或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38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对家电维修经营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家电维修经营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39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家庭服务机构违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家庭服务机构违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40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不妥善处理投诉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不妥善处理投诉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41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提供信息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提供信息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42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家庭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家庭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43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的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的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44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对商务流通领域餐饮经营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商务流通领域餐饮经营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45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经营者违反旧电器电子产品登记建档义务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营者违反旧电器电子产品登记建档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46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经营者违反旧电器电子产品信息、标识、说明等义务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营者违反旧电器电子产品信息、标识、说明等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47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经营者收购、销售禁止收购、销售的旧电子电器产品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营者收购、销售禁止收购、销售的旧电子电器产品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48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洗染业经营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洗染业经营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49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零售商违规促销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零售商违规促销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50

省商务厅

行政处罚

零售商供应商违反公平交易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零售商供应商违反公平交易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51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违规经营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352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设置未按规定进行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未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未成年人在非法定节假日进入游戏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53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娱乐场所不配

合文化主管部门

的日常检查和技

术监管措施的处

不重复纳入

354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艺术品,未经批准在境内公共展览场所举办有境外艺术品创作者或者境外艺术品参加的商业展示活动,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355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艺术品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向文化部门备案、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交易的艺术品、不能提供艺术品来源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356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经营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经营

单位涂改、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

方式转让《网络文

化经营许可证》的

处罚等有关处罚

不重复纳入

357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未经批准,擅自

从事经营性互联

网文化活动的处

不重复纳入

358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规经营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非经营性互联

网文化单位逾期

未办理备案手续

的处罚等有关处

不重复纳入

359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规经营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备案编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60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自审制度或发现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规定禁止内容不停止提供、立即报告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自审制度,或未明确专门部门和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自查与管理的处罚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内容,但未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报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61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62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规经营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上网运营未获得文化部内容审查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的处罚

对进口网络游戏变更运营企业未按照要求重新申报的处罚

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对进口网络游戏内容进行实质性变动未报送审查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63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违规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超范围使用(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者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以外的其它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64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国产网络游戏在上网运营后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建立自审制度;未要求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后未公告;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与用户的服务协议与《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相抵触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国产网络游戏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未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的处罚

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的处罚

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与用户的服务协议未包括《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的全部内容,或服务协议其他条款与《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相抵触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65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66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检查营业性演出现场,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检查营业性演出现场,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67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未经批准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68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艺术考级机构未按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行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等情况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

对艺术考级活动结束后未按规定将发放艺术考级证书的名单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69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考级机构未按核准考级专业组织考级、考官及其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考官未依法回避、考级活动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执考考官及其行为不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对艺术考级机构考级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70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艺术考级承办单位未报备或考级承办单位不符合规定、发放无效考级证书、擅自扩大考场范围、多收费、阻挠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等行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艺术考级机构委托承办单位未按规定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或者委托的承办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71

省文化厅

行政处罚

对境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372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安装监测、自动监控设备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违反规定安装监测、自动监控设备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73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申报、报告、记录环境事项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未按规定申报、报告、记录环境事项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74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75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物或实施违法堆放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物或实施违法堆放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76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未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未履行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未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未履行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77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畜禽养殖危害环境行为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畜禽养殖危害环境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78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或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内新建、扩建、未按规定拆除燃煤锅炉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或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内新建、扩建、未按规定拆除燃煤锅炉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79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80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违法设立排污口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违法设立排污口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81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拆船单位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拆船单位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82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处罚

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383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喷洒、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喷洒、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84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85

省环保厅

行政处罚

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处罚

 

区环保分局

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86

省旅游委

行政处罚

对未按时报送统计资料或不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的处罚

 

区旅游局

对未按时报送统计资料或不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87

省旅游委

行政处罚

对导游人员进行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

 

区旅游局

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88

省旅游委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处罚

 

区旅游局

对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89

省旅游委

行政处罚

对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区旅游局

纳入清单管理

390

省旅游委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处罚

 

区旅游局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91

省旅游委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情况告知旅游者的处罚

 

区旅游局

对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情况告知旅游者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92

省旅游委

行政处罚

对组团社或旅游团队领队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处罚

 

区旅游局

对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93

省旅游委

行政处罚

对未被评定等级的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经营单位使用或者变相使用等级称谓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旅游局

关于对未被评定等级的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经营单位使用或者变相使用等级称谓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94

省体育局

行政处罚

对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服务活动等的处罚

 

区教体局

对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服务活动等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95

省体育局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从事体育经营活动条件的处罚

 

区教体局

对经营者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从事体育经营活动条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96

省体育局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范围等事项未书面告知体育行政部门的处罚

 

区教体局

对经营者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范围等事项未书面告知体育行政部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97

省体育局

行政处罚

对聘请无专业技术证书的人员从事体育技能培训、辅导、裁判、救生等工作的处罚

 

区教体局

对聘请无专业技术证书的人员从事体育技能培训、辅导、裁判、救生等工作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398

省体育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从事经营性社会体育健身指导等的处罚

 

区教体局

法定依据废止,不纳入清单管理

399

省体育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区教体局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00

省体育局

行政处罚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的处罚

 

区教体局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01

省体育局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违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区教体局

对经营者违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02

省体育局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拒绝、阻挠体育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处罚

 

区教体局

对经营者拒绝、阻挠体育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03

省体育局

行政处罚

健身气功站点年检不合格的处罚

 

区教体局

健身气功站点年检不合格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04

省体育局

其他行政权力

参与验收居民住宅区配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区教体局

法定依据废止,不纳入清单管理

40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处罚

 

区工商局

个人独资企业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0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处罚

 

区工商局

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0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租、转让和伪造营业执照的处罚

 

区工商局

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租、转让和伪造营业执照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0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处罚

 

区工商局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0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

 

区工商局

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1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将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登记机关备案,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备案的处罚

 

区工商局

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将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登记机关备案,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备案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1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或遗失、毁损不申请补领或更换的处罚

 

区工商局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或遗失、毁损不申请补领或更换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1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区工商局

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1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承租、受让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工商局

承租、受让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1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1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道或应当知道属于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条件,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区工商局

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1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区工商局

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法定依据废

止,不纳入

清单管理

41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零售商违规促销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零售商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1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零售商供应商从事不公平交易或妨碍公平竞争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零售商供应商从事不公平交易或妨碍公平竞争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1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的处罚

 

区工商局

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2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2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市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的处罚

 

区工商局

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市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2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2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处罚

 

区工商局

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2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销售粮食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卫生标准,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垄断或者操纵粮食价格、欺行霸市的处罚

 

区工商局

销售粮食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卫生标准,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垄断或者操纵粮食价格、欺行霸市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2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倒卖烟草专卖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倒卖烟草专卖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2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区工商局

未经批准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2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2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规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残次品,未将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妥善保管、移交的处罚

 

区工商局

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规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残次品,未将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妥善保管、移交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2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处罚

 

区工商局

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3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43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为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43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罚

 

区工商局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3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反强制使用注册商标义务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违反强制使用注册商标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3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注册商标被许可人违反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规定的处罚

 

区工商局

注册商标被许可人违反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3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冒充注册商标或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禁止使用规定的处罚

 

区工商局

冒充注册商标或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禁止使用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3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商标印制单位违反承印验证、印制登记、存档、商标标识出入库规定的处罚

 

区工商局

商标印制单位违反承印验证、印制登记、存档、商标标识出入库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3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商标代理组织从业违法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商标代理组织从业违法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3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区工商局

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3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区工商局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4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违反特殊标志许可使用管理义务,超范围使用特殊标志的处罚

 

区工商局

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违反特殊标志许可使用管理义务,超范围使用特殊标志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4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侵犯特殊标志专有权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侵犯特殊标志专有权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4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的处罚

 

区工商局

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4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集体、证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怠于管理或控制致使使用商标商品达不到使用管理规则要求的处罚

 

区工商局

集体、证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怠于管理或控制致使使用商标商品达不到使用管理规则要求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4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集体、证明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处罚

 

区工商局

集体、证明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4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虚假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发布虚假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4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广告内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处罚

 

区工商局

广告内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4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处罚

 

区工商局

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4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广告发布不具有可识别性或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广告发布不具有可识别性或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4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处罚

 

区工商局

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5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烟草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发布烟草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5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应当依法审查而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应当依法审查而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5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处罚

 

区工商局

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5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5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反《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其他规定发布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违反《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其他规定发布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5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5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其他规定发布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其他规定发布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5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5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乱贴、乱画、乱写户外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乱贴、乱画、乱写户外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5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发布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未经批准发布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6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含有不良文化内容的处罚

 

区工商局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含有不良文化内容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6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广告语言文字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区工商局

广告语言文字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6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未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未提交真实身份信息,或具备登记注册条件而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处罚

 

区工商局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未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未提交真实身份信息,或具备登记注册条件而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6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区工商局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6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区工商局

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6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公开营业执照登载信息或电子链接标识的处罚

 

区工商局

未按规定公开营业执照登载信息或电子链接标识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6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按规定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的处罚

 

区工商局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按规定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6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的处罚

 

区工商局

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6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滥用格式合同条款的处罚

 

区工商局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滥用格式合同条款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6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业务活动违法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业务活动违法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7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人才中介活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处罚

 

区工商局

人才中介活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7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法经营商业密码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违法经营商业密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7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未履行管理义务的处罚

 

区工商局

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未履行管理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7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未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产品进货、销售台账,对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缺陷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处罚

 

区工商局

未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产品进货、销售台账,对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缺陷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7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需要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或经认证的产品,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需要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或经认证的产品,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7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文物商店销售、拍卖企业拍卖未经审核的文物的处罚

 

区工商局

文物商店销售、拍卖企业拍卖未经审核的文物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7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工商局

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7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工商局

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7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法经营易制毒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违法经营易制毒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7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处罚

 

区工商局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8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销售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罚

 

区工商局

销售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8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销售种畜禽,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销售冒充种畜禽,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的处罚

 

区工商局

销售种畜禽,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销售冒充种畜禽,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8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出售、收购、运输、邮寄、携带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出售、收购、运输、邮寄、携带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8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法经营野生药材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违法经营野生药材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8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反国家禁止出口、限量出口、出口许可证制度,违法出口野生药材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违反国家禁止出口、限量出口、出口许可证制度,违法出口野生药材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8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区工商局

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8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伪造、倒卖、转让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野生植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等的处罚

 

区工商局

伪造、倒卖、转让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野生植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等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8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8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旅行社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义务,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处罚

 

区工商局

旅行社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义务,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8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销售不合格的车用乙醇汽油、变性燃料乙醇、组分汽油,或者违法销售添加甲醇等其他的车用汽油燃料的处罚

 

区工商局

销售不合格的车用乙醇汽油、变性燃料乙醇、组分汽油,或者违法销售添加甲醇等其他的车用汽油燃料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9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棉花交易市场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棉花交易规则,有效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处罚

 

区工商局

棉花交易市场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棉花交易规则,有效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9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棉花收购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性宣传,与交售者有收购合同或协议而拒收或限收棉花,棉花销售企业购买、销售非法加工的棉花,签订棉花销售合同后不按合同规定履约的处罚

 

区工商局

棉花收购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性宣传,与交售者有收购合同或协议而拒收或限收棉花,棉花销售企业购买、销售非法加工的棉花,签订棉花销售合同后不按合同规定履约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9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加工棉花,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的真实材料,拒绝、阻碍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的处罚

 

区工商局

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加工棉花,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的真实材料,拒绝、阻碍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9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陈粮出库未按规定进行质量鉴定情节严重,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的处罚

 

区工商局

陈粮出库未按规定进行质量鉴定情节严重,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9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农业机械销售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销售记录的处罚

 

区工商局

农业机械销售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销售记录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9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出厂、销售和进口列入依法必须经过认证的产品目录,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农业机械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农业机械产品,利用残次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产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出厂、销售和进口列入依法必须经过认证的产品目录,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农业机械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农业机械产品,利用残次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9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期间,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处罚

 

区工商局

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期间,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9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销售或者在经营中使用不可降解或难以降解的一次性餐具的处罚

 

区工商局

销售或者在经营中使用不可降解或难以降解的一次性餐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9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的处罚

 

区工商局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49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非法买卖流通、装帧、经营人民币、经营纪念币或损害人民币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非法买卖流通、装帧、经营人民币、经营纪念币或损害人民币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0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的处罚

 

区工商局

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0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的处罚

 

区工商局

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0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私自经营金银制品等的处罚

 

区工商局

未经批准私自经营金银制品等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0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私相买卖金银的处罚

 

区工商局

私相买卖金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0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合同欺诈的处罚

 

区工商局

合同欺诈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0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订立、履行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处罚

 

区工商局

订立、履行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0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为他人合同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处罚

 

区工商局

为他人合同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0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的处罚

 

区工商局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0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处罚

 

区工商局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0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处罚

 

区工商局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1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拍卖企业违法拍卖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拍卖企业违法拍卖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1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委托人在拍卖活动中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处罚

 

区工商局

委托人在拍卖活动中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1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竞买人之间及竞买人与拍卖人间恶意串通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竞买人之间及竞买人与拍卖人间恶意串通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1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

 

区工商局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1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收用件”的处罚

 

区工商局

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收用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1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车的处罚

 

区工商局

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车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1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部件拼装农业机械的处罚

 

区工商局

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部件拼装农业机械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1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1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有关单位因违反突发事件应对规定被地方政府责令停产停业的后续处罚

 

区工商局

有关单位因违反突发事件应对规定被地方政府责令停产停业的后续处罚

不重复纳入

51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有制造、销售仿真枪行为,情节严重的处罚

 

区工商局

有制造、销售仿真枪行为,情节严重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2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心理咨询人员、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违规开展心理、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区工商局

心理咨询人员、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违规开展心理、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2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2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发布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未经批准发布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2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反《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违反《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2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公务员违反规定年限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或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处罚

 

区工商局

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公务员违反规定年限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或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2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2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商业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有欺骗、误导行为,或广告中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内容,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商业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有欺骗、误导行为,或广告中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内容,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2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2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处罚

 

区工商局

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2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或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处罚

 

区工商局

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或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3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3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

纳入

53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或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或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3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的处罚

 

区工商局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3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3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服务业的经营者将国家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服务业的经营者将国家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3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产品标识或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

 

区工商局

产品标识或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3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为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区工商局

为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3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区工商局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3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擅自动用、调换、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擅自动用、调换、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4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经营者私自拆封、毁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备份样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经营者私自拆封、毁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备份样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4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经营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产品标准的,或者提供虚假企业标准以及与抽检商品相关虚假信息的处罚

 

区工商局

经营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产品标准的,或者提供虚假企业标准以及与抽检商品相关虚假信息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4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商品零售场所未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的处罚

 

区工商局

商品零售场所未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4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区工商局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4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区工商局

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4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区工商局

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4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的再利用电器电子产品、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等损害循环经济发展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4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等有表示而不准确、清楚、明白及违反明示规定的处罚

 

区工商局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等有表示而不准确、清楚、明白及违反明示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4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4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5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5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5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保健食品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5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5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5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酒类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酒类广告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5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教育、培训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5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等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5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等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5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等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6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6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违法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6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6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含有禁止内容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64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处罚

 

区工商局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65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广告引证内容违反规定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66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规定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67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68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处罚

 

区工商局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69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广告代言人违反禁止性规定以及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70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非法发送广告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71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72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73

省工商局

行政处罚

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以及其他添加剂和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处罚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74

省工商局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区工商局

纳入清单管理

575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及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产品的企业,没有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制定的技术规范,在产品的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及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产品的企业,没有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制定的技术规范,在产品的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76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77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对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违反规定,对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78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79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80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防伪技术产品,或超出规定范围生产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未按《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销售防伪技术产品,以及已获得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而超出规定范围生产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81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以及未订立合同或者违背合同非法生产、买卖防伪技术产品或者含有防伪技术产品的包装物、标签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以及未订立合同或者违背合同非法生产、买卖防伪技术产品或者含有防伪技术产品的包装物、标签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82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者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防伪技术产品或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83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伪造或者冒用防伪技术评审、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及防伪注册登记等证书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伪造或者冒用防伪技术评审、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及防伪注册登记等证书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84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所采用的材料、技术和工艺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所采用的材料、技术和工艺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85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安检机构未取得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擅自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超出批准的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未取得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擅自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86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安检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证书;未按规定保存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逾期未改的;未经批准,擅自迁址、改建或者增加检测线开展机动车检测的;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管理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擅自迁址、改建或增加检测线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87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者未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备案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家用汽车生产者未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更新备案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88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家用汽车产品未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家用汽车产品未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89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者未按要求销售家用汽车产品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销售者未按要求销售家用汽车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90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汽车产品修理者未按要求开展修理活动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汽车产品修理者未按要求开展修理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91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92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它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93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94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95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96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97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或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或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98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无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599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00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而出厂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而出厂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01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进口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而销售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进口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而销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02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03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04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05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处罚

 

区质监局

纳入清单管理

606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07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08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进口或者销售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进口或者销售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09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进口或者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者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它计量器具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违反规定进口或者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者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它计量器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10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其计量性能不符合规定的;转让、出租、出借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销售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合格证明或者伪造、冒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销售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合格证明或者伪造、冒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11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伪造、冒用、骗取或者受让、租用、借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伪造、冒用、骗取或者受让、租用、借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12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制造、修理、安装、改装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制造、修理、安装、改装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13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14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私自开启计量器具检定封印、破坏检定封缄或者防作弊装置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私自开启计量器具检定封印、破坏检定封缄或者防作弊装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15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安装未经首次强制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建设单位安装未经首次强制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16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商品交易市场主办者未按规定设置便于公众校验的计量器具,或者经营者配备和使用的计量器具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商品交易市场主办者未按规定设置便于公众校验的计量器具,或者经营者配备和使用的计量器具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17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计量器具使用者、计量技术机构、检测机构、计量中介服务机构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计量技术机构、检测机构、计量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检验数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18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被授权单位被授权项目,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或者超出授权项目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超出被授权单位授权项目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19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授权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20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在经销活动中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在经销活动中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21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销售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22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计量器具制造者、修理者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区质监局

纳入清单管理

623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24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未标注或者未按规定标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未标注或者未按规定标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25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项目相应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加工计量器具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项目相应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加工计量器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26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产品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销售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27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公正行(站)用于计量检测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区质监局

纳入清单管理

628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公正计量行(站)伪造计量检测数据,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处罚

 

区质监局

纳入清单管理

629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加油站经营者违规从事计量活动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加油站经营者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30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加油站经营者违反规定,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实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加油站经营者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实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31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眼镜制配者违反计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眼镜制配者配备的计量器具没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32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者未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或者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准确可靠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准确可靠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33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眼镜经营者未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的;未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的;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准确可靠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者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准确可靠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34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眼镜制配者拒不提供眼镜制配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拒不提供眼镜制配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35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集贸市场主办者违反计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集市主办者对集贸市场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未登记造册并向质监部门备案强制检定及配合做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36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集贸市场经营者未定期接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强制检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伪造数据、破坏铅签封,或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集贸市场经营者未定期接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强制检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伪造数据、破坏铅签封,或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37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规定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38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规定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39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40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41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生产者,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要求或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生产者,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要求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42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规定,未标注净含量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规定,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43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计量不合格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计量不合格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44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者应当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识的处罚

 

区质监局

对生产者应当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识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45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社会公正行(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社会公正行(站)名义为社会提供计量检测数据的处罚

 

区质监局

纳入清单管理

646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而承揽设备监理业务的处罚

 

区质监局

纳入清单管理

647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超越核准资格范围承揽设备监理业务的处罚

 

区质监局

纳入清单管理

648

省质监局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出租、转让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的处罚

 

区质监局

纳入清单管理

649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或者明知从事有关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生猪产品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或者明知从事有关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50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未按法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生产经营食品的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保存相关凭证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未按法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生产经营食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51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52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未按法定进行抽样检验,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禁止性规定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53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禁止性规定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54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违法取得、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55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召回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56

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开办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57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销售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58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违法取得、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处罚

未按规定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规定经营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59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召回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食品经营者不配合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未取得合法执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药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60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开办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药品使用单位违反药品使用管理规范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61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销售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违反规定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62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规定经营的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要求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或者温度、湿度和环境等不符合特殊要求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召回管理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63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规定经营的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要求选择贮存服务提供者,或者贮存服务提供者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贮存相关义务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等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64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规定配备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等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65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要求公布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要求提供维护维修服务,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维护维修所必需的材料和信息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66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未取得合法执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药品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维修服务机构等不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拒绝、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67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药品使用单位违反药品使用管理规范的处罚

药品使用单位违反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应用规定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未立即暂停销售、使用、通知、报告等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68

药品使用单位违反《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调查、拒绝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69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违反规定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或者明知从事有关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70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召回管理规定的处罚

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药品安全隐患,未停止销售或者使用,未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未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未按法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生产经营食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71

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药品安全隐患调查,拒绝协助召回药品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72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等行为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禁止性规定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73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规定配备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等行为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74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要求提供维护维修服务,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维护维修所必需的材料和信息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违法取得、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75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维修服务机构等不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拒绝、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召回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76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未立即暂停销售、使用、通知、报告等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开办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77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调查、拒绝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销售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78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侵害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程设施及违规修建人防工程等的处罚

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的处罚

区人防办

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79

对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80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侵害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程设施及违规修建人防工程等的处罚

对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81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82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处罚;对未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83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设计标准、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84

对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设计标准、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85

对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未经批准,在距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86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人防设施或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在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口部预留建筑物倒塌半径防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其他建筑物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687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设计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88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89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在人防工程外一定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或新建、改建、扩建其他建筑物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距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90

对在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口部预留建筑物倒塌半径防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其他建筑物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91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92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人防工程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93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报监项目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94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向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发包工程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95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96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97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98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工程验收规定行为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699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未向人防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700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有关单位违反资质管理规定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701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协助他人或单位冒名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702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承包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人防工程有关行为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703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有关单位违反人防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704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未按技术标准施工的处罚

 

区人防办

纳入清单管理

705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配件、设备等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06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监理单位监理欺诈行为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07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回避原则行为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08

省人防办

行政处罚

对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区人防办

对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09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作业或迁移、拆除、修缮、重建不可移动文物的处罚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 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10

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拒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文物安全,或者破坏文物的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11

对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或者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12

对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13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作业或迁移、拆除、修缮、重建不可移动文物的处罚

对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 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14

对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15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不可移动文物违法转让、抵押、改变用途或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处罚

对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将国有 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16

对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17

对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18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文物收藏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配备有关设施或处置馆藏文物、补偿费用的处罚

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19

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 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20

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 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21

对违法借用、交换、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违规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22

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 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23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24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拒不上交或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处罚

对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25

对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26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27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 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28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修复、复制、拓印、拍摄馆藏珍贵文物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729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进行涉及长城的工程建设或因工程建设拆除、穿越、迁移长城的处罚

对在禁止工程建设的长城段落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730

对在长城的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未依法报批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731

对未采取规定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因工程建设拆除、穿越、迁移长城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732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文物保护单位的参观游览场所,其管理部门破坏性使用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拒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文物安全,或者破坏文物的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33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在风景名胜区损坏文物古迹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

清单管理

734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未履行文物保护审批程序擅自进行工程建设的处罚

对未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在地上、地下文物丰富的地段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未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在地上、地下文物丰富的地段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35

对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 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36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涉及文物保护的有关违法行为,擅自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对考古发掘现场进行拍摄、报道,以及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拒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文物安全,或者破坏文物的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拒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文物安全,或者破坏文物的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37

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栽植、移植大型乔木和修建构筑物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栽植、移植大型乔木和修建构筑物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38

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修建人造景点或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修建人造景点或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39

对在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现文物,不立即停止施工、生产,造成文物损毁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在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现文物,不立即停止施工、生产,造成文物损毁 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40

对建设和施工单位拒不配合或者妨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建设和施工单位拒不配合或者妨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41

对建设单位拒不支付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建设单位拒不支付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42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涉及文物保护的有关违法行为,擅自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对考古发掘现场进行拍摄、报道,以及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进行基本建设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未事先确定文物保护措施,或者未将事先确定的保护措施报请批准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建设单位进行基本建设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未事先确定文物保护措施,或者未将事先确定的保护措施报请批准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43

对擅自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擅自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或者拍摄电影、电视、广告等活动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44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变更已批准的修缮计划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迁移、重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擅自变更已批准的修缮计划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迁移、重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45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经营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未经批准经营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46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责任书或者不履行责任书规定义务,考古发掘单位因管理不善造成出土文物损毁、丢失,以及擅自处理出土文物以及科研标本的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文物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签订责任书或者不履行责任书规定义务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文物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签订责任书或者不履行责任书规定义务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47

对考古发掘单位因管理不善造成出土文物损毁、丢失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考古发掘单位因管理不善造成出土文物损毁、丢失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48

对擅自处理出土文物以及科研标本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对擅自处理出土文物以及科研标本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49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在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有关违法行为,向大运河遗产山东段的河道内倾倒垃圾或者排放污水,以及破坏大运河遗产山东段的河堤,刻划文物本体,或者毁坏界碑、界桩及其他遗产标识的处罚

对在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挖沙、取土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750

对在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乱搭乱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751

对向大运河遗产山东段的河道内倾倒垃圾或者排放污水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752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在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有关违法行为,向大运河遗产山东段的河道内倾倒垃圾或者排放污水,以及破坏大运河遗产山东段的河堤,刻划文物本体,或者毁坏界碑、界桩及其他遗产标识的处罚

对破坏大运河遗产山东段的河堤,刻划文物本体,或者毁坏界碑、界桩及其他遗产标识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753

对擅自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内耕种、植树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我区不涉及,不纳入清单管理

754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有关规定进行水下文物考古勘探或者发掘活动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755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756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按规定公告或者报告,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757

省文物局

行政处罚

对外国公民、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擅自参观文物点或者擅自收集文物、自然标本、进行考古记录的处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758

省文物局

行政强制

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承担修缮费用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759

省文物局

行政强制

拆迁或改造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760

省文物局

行政强制

因个人原因损坏长城段落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修缮费用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纳入清单管理

761

省农机局

行政处罚

对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序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序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62

省农机局

行政处罚

对不配备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不配备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63

省农机局

行政处罚

对违法使用农业机械行为的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违法使用农业机械行为的处罚

不重复纳入

764

省农机局

行政强制

对违法、违规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政强制措施

 

区农机局

对违法、违规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政强制措施

不重复纳入

 

 

 

 

 

 

 

 

 

 

 

 

 

 

 

 

 

 

 

 

附件4

 

2018年第一批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区环保分局

调整为其他权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网上备案管理)

属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子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部门内容

2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区商务局

调整为其他权力(改为备案管理)

 

3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

区农机局

解冻,重新纳入区级目录

 

 

附件5

 

周村区涉养老、教育、医疗领域“全链条”

梳理事项情况表

 

序号

办事项目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可实施同一层级办理的层级和单位

一、养老领域

1

开办养老院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区工商局

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区工商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1.成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4.修改章程核准

区民政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区卫计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区公安分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周村消防大队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区民政局

 

 

序号

办事项目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可实施同一层级办理的层级和单位

二、教育领域

2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区工商局

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区工商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1.成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4.修改章程核准

区民政局

食品经营许可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区教体局

3

民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初等和种的中等)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

3.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

区编办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1.成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4.修改章程核准

区民政局

食品经营许可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民办学历教育机构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区教体局

 

序号

办事项目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可实施同一层级办理的层级和单位

4

学前教育机构设立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

3.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

区编办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区工商局

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区工商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1.成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4.修改章程核准

区民政局

食品经营许可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

 

区教体局

民办学历教育机构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区教体局

 

序号

办事项目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可实施同一层级办理的层级和单位

三、医疗领域

5

开办个体诊所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区工商局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区工商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区卫计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区卫计局

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

 

区卫计局

护士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许可

 

区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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