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周村区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1〕65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1-None
成文日期
2011-08-17
发文日期
2011-08-18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周村区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进一步对加强对我区土地征收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完成各项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周村区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土地征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杜振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于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长民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艾书贵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孙爱吉 区公安分局局长
王 星 区发改局局长
樊传度 区民政局局长
于学民 区财政局局长
陈 志 区人社局局长
胡 军 区住建局局长
毛 军 区农业局党委书记
杨延明 区审计局局长
吴胜东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朱向军 周村规划分局局长
国卫兵 王村镇镇长
朱玉刚 南郊镇镇长
刘冀中 北郊镇镇长
田 磊 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波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耿 峰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路国盛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永凯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吴胜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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