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09〕55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9-None
成文日期
2009-09-02
发文日期
2009-09-03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九月二日
周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校舍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山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淄博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我区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改善安全现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高标准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坚持危房改造与布局调整、学校标准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或重建工程,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我区属于地震烈度七度区,2007年被划为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按照设防要求,此次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原则上以建设楼房校舍为主,确保安全。充分利用省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为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日常安全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和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摸清全区中小学校舍现状,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与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相结合、与中小学“211”工程等相结合、与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相结合,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校舍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分步骤维修改造。
(二)明确责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区发改、教育、财政、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办密切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和问题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标准。工程建设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抗震设防要求,依据校园规划,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安全、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美观”,确保工程符合标准。
(四)保证质量。要选择具备规定资质的单位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加固、改造和新建校舍质量,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为“精品工程”、“放心工程”,确保师生安全。
四、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区城区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所有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具体工作步骤是:
(一)全面进行排查鉴定。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学校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摸清危房底数,掌握总体情况。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对每一座中小学校舍建筑出具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并落实专人管理,做到谁鉴定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二)制订中小学总平面布局和校舍改造规划。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对项目建设场址及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科学评估,建设场地必须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及抗震不利地段。
新建校舍必须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地震峰值加速度基础上,提高一档抗震设计,并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标准进行建设,校址的选择要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有隐患淤地坝、蓄水池、蓄灰池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根据实施方案有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用3年时间完成全部加固改造任务,消除安全隐患。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地处洪涝灾害易发区、水库大坝下游可能受淹区以及崩塌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施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必须及时拆除,不再使用;要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五、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区发改、教体、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水务、审计、安监、房管、地震、气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周村区校舍安全工程3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工程资金,组织编制和审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按照工作需要,必要时可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办公。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区有关部门支持重点学校的校舍安全工程,协调处理跨镇、街道以及部门之间的重要事项。办公室下设协调规划、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三个专业组,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各专业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是:
协调规划组:由区教体、发改、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校舍安全工程3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工程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组织编制和审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审定资金到位和拨付情况;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档案;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重点学校的校舍安全工程,协调处理跨镇、街道以及部门之间的重要事项;协调勘察设计单位、检测鉴定机构和技术专家,帮助专业力量不足的单位进行校舍地质勘察和建筑检测鉴定;协调技术指导组和监督检查组有关工作安排;制定考核办法,确保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编发工作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
技术指导组:由区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水务、公安(消防)、地震、房管、气象、教体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鉴定,做到不留盲点和死角,尤其要对建设年代早、无设计图纸、无抗震设计、无监理监督、无质检验收和设计存在较大缺陷的校舍进行重点排查。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提出改造加固意见;对不符合要求、未执行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提出强制性重建意见;对地处洪涝灾害易发区、水库大坝下游可能受淹区以及易崩塌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按照学校校舍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规划和项目年度实施方案,以及工程建设招投标规定组织公开招投标;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工作,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有关部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规划建设方案、排查鉴定工作、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消防安全监督、项目竣工验收等工程适时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性难题。
监督检查组:由区监察、审计、安监、教体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并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对需要加固改造和重建的校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工程审计工作;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和实施进行监督;协调查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方便社会监督。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检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工程的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涵盖所属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统筹协调辖区内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六、资金安排与管理
公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由区、镇两级政府为主筹集,各镇政府和城北路街道办事处牵头做好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民办、企(事)业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由投资方和主办方承担,区政府负责指导和监督。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校舍安全工程奖励性补助,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
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拨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确保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七、工程监督和管理
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和评估。
(一)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区政府主要领导是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镇办主要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能任务承担主要责任。各中小学校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或因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责任事故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所有项目要严格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进行设计和建设。新校舍按国家规定的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坚持“安全、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充分考虑学校人员密集特点和应急疏散需要,新建校舍的最低使用寿命为50年。新建校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段,并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规定。
(三)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电子档案,实行网上办公,实现动态管理。一是通过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校舍信息监控,把握安全形势,查清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和危旧校舍改造责任,科学安排维修改造工作。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对每年实施的校舍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三是根据各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实施情况,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使其具有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
(四)坚持依法办事,规范建设程序。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在工程立项、抗震设防、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业标准。
(五)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将校舍安全工程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设计单位、监理监督人员等信息予以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所有项目要公开招投标,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要列入政务公开范围,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目标考核,对未能完成当年改造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工程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附:周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周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昆山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于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解翠红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孙爱吉 区长助理、周村公安分局局长
朱德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星 区发改局局长
余中兴 区教体局局长
薛福河 区科技局局长
艾书贵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于学民 区财政局局长
胡 军 区建设局局长
陈 涛 区水务局局长
徐德利 区审计局局长
薛安明 区安监局局长
袁长生 区房管局局长
王继波 区气象局局长
郑树华 周村规划分局局长
吴胜东 周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蒋明福 周村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余中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贾万贞、徐兆峰、巨德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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