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4〕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4-None
成文日期
2014-04-21
发文日期
2014-04-22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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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淄政办发〔2011〕1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26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3〕10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对依法保留的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部门联合审批,一站受理,扎口收费,全程无偿代办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推行许可(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重点清理投资、民生、社会事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由区财政局、区物价局牵头负责,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做到收费项目底数清楚,违规、违纪问题纠正到位,管理措施规范落实到位。
1.准备阶段(2014年4月21日-4月30日)。将2013年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做好现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初步梳理,制定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自查阶段(2014年5月1日-5月31日)。各部门单位按照清理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梳理,提出清理意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意见报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意见报区编办、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3.审核阶段(2014年6月1日-7月31日)。对照国家、省、市清理结果,区政府法制办和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清理事项进行全面审核,将初步清理结果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形成最终清理结果。
4.公布阶段(2014年8月1日-9月30日)。市级清理结果公布后,结合市级清理结果对区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经区政府审定通过后对外公布。
(二)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由区编办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合。主要内容是,部门单位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单位行政许可科室整体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单位行政许可项目统一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落实到位,部门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授权到位。
1.方案编报阶段(2014年4月23日-4月30日)。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行内部职责的归并调整,提出设立行政许可科的意见,同时拟订本部门单位“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具体方案,报区编办。
2.审核确定阶段(2014年5月1月-6月30日)。区编办负责做好各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对各部门提报的“两集中、两到位”具体方案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返回部门予以修改完善。
3.实施推进阶段(2014年7月1日-9月30日)。各部门单位根据区编办审定批复的内部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做好部门内部职能调整和行政许可科的设立工作,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要求全部纳入行政许可科,保证所有事项从受理、承办、审核、勘验到组织专家会审、发证等各环节全部由行政许可科负责,确保行政许可科“即受又理”。同时,做好行政许可科的人员配置工作,保证各环节都有明确的具体承办人员,做到充分授权。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科根据我区实际逐步整建制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做到事项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权授权到位,提高现场办结率,杜绝体外循环。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科进驻中心过程中需要增设服务窗口或有其他需求的,应提前告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落实。
4.整改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日-12月31日)。区编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各部门单位“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改革方案落实不到位的部门督促整改,确保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归并和行政许可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梳理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施审批流程再造,确保行政服务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三)积极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联办部门有: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区人防办、区园林局、区林业局、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周村规划分局、区气象局、周村消防大队、周村公路分局等。根据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事项调整情况,对参加联合审批的部门适时进行调整。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周村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周政办发〔2013〕34号)的有关要求,按照《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规定,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衔接,做好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各联办部门根据职能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涉及的事项进行梳理,并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涉及的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审批层级等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加盖公章后,于4月23日前将纸制材料及电子版报区联审办、区编办(电话:6412345、6195236,邮箱spzx6412345@sina.com)。
2.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各环节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提出纳入“一费制”的项目目录,制定统一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
3.区联审办在审批中心统一设置办事流程图、事项办理示范文本,对事项办理依据、条件、程序等进行规范公开。
4.在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运行后,对保留在区里的审批事项,由区联审办督促有关部门同时启动联合审批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在区发改局或经信局立项的由区联审办负责组织联合审批工作,个别环节在市里的,由区联审办报市联审办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同时启动联合审批程序,在法定时限办结。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把改革推向深入;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加强政策指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各部门单位要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主动参与,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区编办负责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做好内部职能的调整和归并工作;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职能部门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要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核汇总工作。具有行政许可和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按要求整合行政职能,提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前期筹划和后期运行机制完善等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区监察局要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编办、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年度作风效能考核和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周政办发〔2014〕9号(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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