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 工作方案和周村区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4〕22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4-None
成文日期
2014-05-22
发文日期
2014-05-23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
工作方案和周村区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周村区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方案》和《周村区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周村区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精准扶贫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核心,精准识别是实施精准扶贫的前提,是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整个流程中的关键内容和基础环节。通过精准识别,找出贫困村、贫困户,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扶贫开发瞄准对象提供科学依据。
二、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贫困村,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规模。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我区将“十二五”期间确定的15个贫困村作为省定贫困村。对省定贫困村,要按国家要求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
3.做法。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镇政府审核、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区将市分配的省定贫困村分解到各镇。
第二步:自愿申请。各镇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行政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镇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各镇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在镇政府驻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扶贫办,经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
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见附件1)。
三、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23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现价2736元),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为30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现价3322元)。我市农村扶贫标准为312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现价3455元)。我区按市标准进行识别。
2.规模。依据市定农村扶贫标准,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对所有行政村的贫困户进行识别。其中:15个省定贫困村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0%的比例识别;其余行政村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4%进行识别。全区控制贫困人口规模,进行整户识别。具体到各村,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差的村比例可以高一些,好的村比例可以低一些,有些经济发展好的村也可以没有。在后续工作中,省定15个贫困村及所属贫困户由省里统一管理,省、市、区共同负责;其他村的贫困户由市、区、镇负责扶持,直至脱贫。要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扶贫部门要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用好低保和精准识别的成果。
3.做法。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状况,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组织培训。要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抓好组织培训工作,确保每镇(街道)都有一支工作队伍、每村都有明白人,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步:农户申请。要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各行政村要在区扶贫办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按照识别标准和贫困人口分解规模,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
第三步: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街道)安排专人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留好影像资料存档),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评议结果等内容。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步: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定出全镇(街道)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道)汇总报区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要求在2014年6底前完成。(公示公告留好影像资料存档)
第六步:建档立卡。由各镇(街道)组织村委会、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按照“区(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
(一)要依靠群众。在各个环节,都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听取农民群众意见,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认真组织开好村民代表会议,确保民主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要公开透明。贫困村、贫困户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该公开的公开,该公示的公示,该公告的公告。识别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将所有过程和结果都向群众公开,该走的步骤一步不能少,应有的环节一项不能落。切忌工作想当然、简单化,严禁少数人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
(三)要确保质量。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严把农户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公告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入户调查要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入,确保精准识别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四)要按期完成。精准识别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是培训与试点阶段,主要是做好方案制定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要求5月25日前完成。第二是全面展开阶段,要确保6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精准识别工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分管负责人作为直接负责人,要靠上抓、具体抓,亲自抓试点,亲自总结试点经验,亲自做好推广方案,亲自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在每个贫困村组建3-5人的工作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干部及其他包村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率先完成精准识别任务。对精准识别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制、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正常进行。
市委已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对各区县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精准识别是今年对各区县考核的重要内容。区里将组成督查组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进行督查。对工作完成质量差、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
附件:1.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
2.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
附件1
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
参考文本1
贫困村申请书
镇人民政府:
本村共有农户 户 人,其中贫困户 户 人,贫困发生率为 %,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村集体经济收入 万元。(各村可根据本村自然条件、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现状、文教卫生和社会保障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特申请为贫困村。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参考文本2
镇贫困村拟定名单
公 示
根据各行政村申请,我镇于 年 月 日召开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结合各村贫困状况,拟定 村等 个行政村为贫困村。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本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镇贫困村拟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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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 |
总户数 |
总人口数 |
贫困 人口数 |
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201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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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本3
镇人民政府
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村的报告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淄博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本镇通过行政村申请、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初步拟定 村等 个村为贫困村。现将贫困村拟定名单上报(名单附后),请予审核。
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镇贫困村拟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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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 |
总户数 |
总人口数 |
贫困 人口数 |
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201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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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本4
区贫困村
公 告
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淄博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经村委会申请和乡镇政府审核等程序,经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村等 个村为贫困村,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区贫困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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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总户数 |
总人口数 |
贫困 人口数 |
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201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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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
参考文本5
贫困户申请书
村委会:
我家住 组,家庭人口 人,其中有劳动能力 人。201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 元。特申请为贫困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参考文本6
村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时 间:
地 点:
参会人数: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内 容:
评议结果:
评议人、村书记、村主任、包村干部、第一书记签字(手印):
村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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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致贫原因 |
201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
得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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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本7
村贫困户初选名单
公 示
根据农户自愿申请,我村于 年 月 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参会人数 人,占全村村民代表比例 %),民主评议评选出贫困户 户 人。经村委会和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核实汇总,初选贫困户 户 人,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村委会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包村干部、第一书记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村贫困户初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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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致贫原因 |
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得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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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本8
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
报 告
镇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淄博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我村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经村委会和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核实,初步认定 等 户( 人)为贫困户。现将我村初选名单汇总上报(名单附后),请予审核。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村贫困户初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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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致贫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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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本9
镇贫困户审核确认情况
公 示
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淄博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我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贫困户 户 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 等 户( 人)拟定为贫困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镇贫困户拟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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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致贫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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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本10
关于复审贫困户的
报 告
区扶贫办:
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淄博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我镇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和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核实、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定 等 户( 人)为贫困户。现将名单上报(名单附后),请予审核。
区 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镇贫困户拟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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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致贫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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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本11
区贫困户名单公告
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淄博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我区对全区拟定的贫困户 户 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 等 户( 人)确定为贫困户,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区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区贫困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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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道) |
行政村 |
村民 小组 |
户主 姓名 |
家庭人口 |
致贫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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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
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长效机制,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切身利益,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从现在起到10月底,在全区全面开展村级事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全面排查(5月31日前)
1.成立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区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和村级事务公开工作。
2.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议,由各镇(街道)分管责任人、三资委托代理中心骨干人员参加,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3.排查村务公开情况。各村要按照村务公开事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是否设立规范的固定公开栏;是否定期公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村民关心的重大事项是否及时逐项公开。各镇(街道)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村公开栏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未设立或不符合要求的,由所在镇(街道)负责修建完善。设立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等,有条件的村(社区)可设置触摸屏等电子公示设备,搭建群众监督平台。
第二阶段 统一要求,集中公开(6月1日—7月31日)
1.统一公开要求(6月10日前)。按照全区统一的村务公开格式,做到内容真实、全面、易懂,便于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必须留取影像记录。对群众有异议的,由镇(街道)委托代理中心和村干部、村民主理财小组做好核实、解释工作,及时调整补充公示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
2.公开公示资金资产资源状况(6月15日前)。以2012年全区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结果为基础,根据资金资产资源合理合法变动情况(截至今年5月31日),镇(街道)委托代理中心指导各村制作资金资产资源公开榜,向群众亮明家底。
3.公开公示群众关注的征地补偿等重大事项(6月30日前)。对村“两委”任职以来,农民群众密切关注事项,按规定逐项逐笔公开,如村干部报酬、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招投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财政补助及社会捐助资金使用等,让群众明白集体资金来源及运用、资产承包租赁、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及现状。
4.公开公示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情况(7月15日前)。在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前提下,镇(街道)委托代理中心完成对各村上半年的财务收支核算,统一制作2014年1月至6月份的财务收支情况及截至6月30日的债权债务状况公开榜,向群众公示。
5.加强督导检查(7月中下旬)。7月中下旬,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区民政局组成督查组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6.集中化解矛盾纠纷(8月底前)。对于公示期间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及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久访不决的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难点问题及难点村,实行领导包案制、挂包责任制,逐一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 强化督查,建章立制(8月1日-10月30日)
1.健全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定期巡查、档案管理制度,对财务公开的内容、方式、责任追究等作出统一规定,确保全公开、常公开、及时公开。制定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票据使用和管理办法,统一票据样式,规范票据使用和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2.建立审计监督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审计及专项审计,实现对村集体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今年下半年,配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做好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为村干部评价、任用提供依据,为顺利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创造条件。
3.强化“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进一步落实《全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和支持代理服务中心建设,搭建农村重大事项招投标平台,所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农村集体土地发包、农村集体资产出租、出卖,全部纳入招投标平台,增加透明度,消除群众疑虑。要做到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有平台,通过建立和规范委托代理服务制度,规范村集体经济行为,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顺利发展。
4.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全区选择部分财务管理规范、民主监督到位的典型村,认真总结提炼其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予以推广,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附件:周村区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周村区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毛 军 区新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
冯作江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胡茂德 区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沈东修 王村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王丽娥 南郊镇党委委员
王贻栋 北郊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潘国兴 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 明 丝绸路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刘延刚 永安街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兆军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绪明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城北路街道
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周政办字〔2014〕22号(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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