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商务局
标题: 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7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我区预付消费式消费管理的建议)
索引号: 11370306493206620A/2024-548485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0 发布机构: 周村区商务局

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7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我区预付消费式消费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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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预付消费式消费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商务工作的关注。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区商务局负责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进行管理。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近年来,预付消费式消费在商业领域发展迅速,涵盖了餐饮、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等众多行业。这种消费模式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和优惠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商家不履行承诺、关门跑路、资金监管缺失等,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投诉纠纷不断。针对这些问题,区商务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企业预付卡管理,主要包括: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预付消费的风险,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预付消费领域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是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加强对会员企业的规范和约束,倡导诚信经营。
    四是规范企业行为。要求预付消费企业在银行开设专门的预付资金监管账户,将一定比例的预付资金存入该账户,确保资金安全。督促企业与消费者签订规范的合同,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预付消费企业备案登记制度,对备案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规范预付消费的发行、使用和退款等环节加强信用监管,对守信商家给予激励,对失信商家进行联合惩戒强化消费维权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预付消费式消费管理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为规范我区预付消费式消费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周村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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