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社区团购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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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81J/2026-559217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2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区各社区团购自提点经营者、广大消费者:
近年来,社区团购成为新兴业态,逐渐发展成为群众便利和喜爱的生活消费方式。与此同时,该模式也出现了如冷冻冷藏食品未保持所需温度、食品直接堆放于地面、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甚至与有毒有害物质一同贮存,存在变质、受污染风险等食品安全问题。为规范社区团购自提点食品临时保管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诫团购自提点经营者、提醒广大消费者如下:
一、自提点规范保管
在食品到达自提点后,履行保管义务,保障食品临时存放安全。
(一)食品单独存放,不与其他产品特别是有毒有害产品混放。
(二)食品应按照离地离墙10cm原则存放,避免阳光暴晒。
(三)对储存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生鲜畜禽肉、冷藏冷冻食品等,应配置冷藏或冷冻柜,按照规定温度保管。
(四)接收食品时,应当查验外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无污染。发现包装破损、污染或变质的应当拒收。
(五)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二、消费者注意事项
(一)优选官方正规渠道。在购买食品时,要先了解发起对象是否可靠,货源是否正规,供货商是否有资质,并索要留存发起人的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要根据自身需求理性消费,不盲目下单囤积。切勿参与团长身份不明、商品来源模糊的团购活动。
(二)详尽核验商品信息。下单前,需充分了解供货源头,仔细核查商品详情(包括规格、描述),并留意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反馈。收货时应及时查验观察商品外观、气味、质地等感官性状,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商品标签信息,确认储存条件要求。尤其是生鲜食品或冷藏冷冻食品,到达自提点后应尽快提取并注意检查是否脱冷、变质。
(三)妥善留存维权证据。若发现商品存在短斤缺两、实物与宣传严重不符、假冒伪劣等问题,应立即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商品现状证据。同时,务必保留与团购组织者的沟通记录以及支付凭证等消费证明,为后续依法维权奠定基础。
(四)消费维权渠道。消费者团购如遇食品质量问题,可先向平台反映,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消费者可依法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或及时拨打12345热线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