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水利局
标题: 关于调整区级河长、湖长职责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51Q/2025-55150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3 发布机构: 周村区水利局

关于调整区级河长、湖长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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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河长办

关于调整区级河长、湖长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落实,根据区领导分工情况,现将调整后的区级河长、湖长职责分工公布如下。

一、总河长

李德刚  区委书记、党校校长、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书记

李晓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二、副总河长

    区委副书记

李建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周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贺迎东  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书记(兼)

彭开国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三、区级河长分工

1、孝妇河:李德刚  区委书记、党校校长、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书记

联系单位:区水利局

2、涿河:李晓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联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3、淦河:齐军  区委副书记

联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白泥河:李建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周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联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5、米沟河:耿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联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区级湖长分工

1、东道水库:张健  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联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河东水库:贺迎东  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书记(兼)

联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3、丁家水库:彭开国  区政府副区长

联系单位:区水利局

五、区级河(湖)长职责

1、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河湖管理保护和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2、副总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领导全区河湖管理保护和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区河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河(湖)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区级河(湖)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等;牵头组织相应河湖的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协调明晰跨行政区域河湖上下游、左右岸的管理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措施;负责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的督导、考核及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