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D3ZB202408081273)自我验收公示 | ||
|---|---|---|---|
| 索引号: | 11370306MB2798220K/2026-558272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14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81273)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周村九月健身房游泳池池水水质疑似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浸脚消毒池水质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消毒;周村区体育事业服务中心游泳池池水有时疑似存在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周村万泰游泳池池水水质有时疑似存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2024年7月9日对上述三家泳池的水质开展抽检。检测报告显示周村万泰游泳池水水质合格,周村九月健身房游泳池水尿素、周村区体育事业服务中心游泳池水浊度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周村九月健身房游泳池已整改到位,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周村区体育事业服务中心游泳池已停业关闭。我区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81273)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
四、验收情况
2026年5月11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7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6195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