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淄博市周村区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的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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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7521U/2026-558835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2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关于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淄博市周村区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的情况说明
2026年5月26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淄博市周村区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会议听取了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规划》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的相关事宜,由区自然资源局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履行相关程序。
会议要求,由刘政君同志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一)抓好《规划》落地。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梳理《规划》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责任部门,制定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二)强化宣传引导。《规划》正式出台后,对湿地保护工作开展全方位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三)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立足我区湿地资源禀赋,在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做好科学管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赋能全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