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周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军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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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24-5499137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民政府 |
扎根农村 服务“三农”
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周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李军
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有着悠久的历史、光荣的传统,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定位、根本宗旨、地位作用,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为新时代新征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加强政策集成和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等措施,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更好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农业社会服务生力军和农村商品流通“国家队”作用,是当前和今后引领我区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我区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目标 “建”点扩面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主要内容为立足周村实际,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以组织服务农民为主线,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着力保障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万吨,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区20%以上的耕地,经营服务网点基本实现涉农镇和中心村全覆盖。这些目标体现了区政府对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期望和要求。在打造农村商品流通、农资网点布局方面,区供销联社把“推动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开放办社纳入社会农资经营服务网点2处,发挥一网多用一点多能,积极打造为农服务综合服务平台。
瞄准土地 “管”出效益
发挥周村区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优势,构建“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网点作用,提升服务保障能力,逐步形成区、镇、村三级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为更好推动以上重点工作,区供销社重点夯实5处为农服务中心基础,充分发挥好农村窗口作用,为周边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便民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生力军,推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模式。目前,全区供销社年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3万亩次以上/年,土地全托管面积0.33万亩。今年,将继续拓展土地托管面积,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基础、为农服务中心为载体的服务体系。
融资赋能 “干”出特色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乡村振兴‘供销贷’,助力‘三农’发展”。区供销联社会同周村农商银行创新推出“乡村振兴·供销贷”,加大工作力度,不断为涉农实体发展融资赋能 ,2023年8月以来累计发放“供销贷”95笔,贷款440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我区乡村产业结构调整,破解了农村实体融资难的制约瓶颈,连续两年写入周村区政府工作报告中。今年,继续推进“乡村振兴·供销贷”发展,持续融资赋能涉农实体,助力乡村振兴。
牢记宗旨 “抓”出成效
《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资产监管、注重自身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我区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落地落实。下一步,区供销联社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面深入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全区供销合作事业不断发展,为“强富美优、品质活力”幸福周村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