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周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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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21-518073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民政府 |
(Word版本下载)周政发〔2021〕42号(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周村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周村
建设的实施意见
周政发〔2021〕4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精神,加快推进健康周村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57‰、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并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开展形式多样健康科普巡讲和线下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引导群众形成早查体、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管理习惯。开设电视、报刊等健康栏目,加强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力度,提升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质量和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人民群众学习、了解、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国办发〔2017〕60号),组织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教育引导民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升改造,不断完善10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大力推动科学健身,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加大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迎新年、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主题系列活动,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创新组织形式,统筹赛事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网络“云赛事”活动,构建以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区级出品牌,镇街有特色,协会创精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引导个人、家庭和社会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2022年底前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区委、区融媒体中心、区机关事务和信息资源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周村烟草专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心理服务机构对发现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或建议。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把心理健康知识多渠道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能力。设置监测点,开展大气污染对人群的健康风险评估、公共场所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环境风险管理和健康管理提供依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卫生城镇创建力度,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实施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工程,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全力打造健康环境。(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专科联盟,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加快推进周村区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关爱儿童健康生活进家庭、进社区、进托幼机构、进医疗机构的“四进”活动。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强化培训与指导。加强儿童常见病防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坚持“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工作模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养成终身体育意识。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锻炼习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选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的落实贯彻,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究制定周村区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非煤矿山、冶金、化工、建材、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及风险评估。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新机制,巩固提升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建设成果,努力打造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70%以上常住老年人群。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深度融合,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病科。(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各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技能。依照《淄博市院前急救管理条例》,推进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积极推动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加强脑血管病规范化诊疗服务体系建设,以区人民医院为主体建立卒中防治中心。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康复一体的诊疗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加强区人民医院癌症中心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以区癌症中心为技术支撑的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癌症核心信息宣传。加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加强癌症规范化诊疗,强化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的培训,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加强对癌症晚期患者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红十字会、区扶贫办、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实行慢阻肺、哮喘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提高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格检查内容。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呼吸学科建设,制定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规范和质控标准,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救治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普及糖尿病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管理,降低糖尿病高危人群发病率。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实现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早期发现和规范化诊疗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规范,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合理运动、规范用药等全过程健康管理指导。(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控制病毒性肝炎及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率。加大甲肝、乙肝疫苗接种率。对乙肝病毒携带孕产妇实施干预措施,阻断母婴传播,降低新生儿病毒性肝炎患病率。鼓励和支持对易感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动员检测和综合干预、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加大对学生、老年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筛查力度,及时发现结核病人。实施结核病规范化诊疗和全疗程健康管理服务,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加强流感、新冠肺炎监测报告,准确研判流感、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发布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预警信息,提高流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做好人员聚集区域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正策,加强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残联、区扶贫办、各镇政府街道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重大疫情防控行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生物安全治理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和能力建设,夯实联防联控基础。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红十字会、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进一步升华延伸第一村医帮扶机制,统筹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继续选派名医专家和优秀年轻医生组成医疗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名医基层工作站(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对口帮扶,依托“名医基层工作站”建设,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帮带培养镇卫生院的医疗骨干;定期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基层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引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加快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智慧健康行动。借助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围绕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依托“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服务功能,统一建设互联网医院,创建惠民效果佳、示范带动强的“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智慧医疗服务品牌;按照市统一部署,建设周村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应急处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建设全区云HIS、LIS、PACK等系统,创建智慧医疗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中医药健康行动。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依托淄博市中医医院,做优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发挥中医在健康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康复科建设,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中国行动周村推进委员会,统筹组织实施健康周村建设的推进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推进健康周村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把实施健康周村行动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形成上下联动、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全面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纳入各项政策举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增强社会的普遍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健康周村、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把宣传工作融入工作各个环节,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行动保障。进一步发挥信息化的赋能作用,充分发挥“五个一”工程的经验和优势,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打造“健康周村人”品牌,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积极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体系,保障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局、区医疗保障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四)强化测评督导。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围绕健康周村建设提出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定期向健康中国行动周村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将健康中国、健康山东行动和健康周村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督导事项,督导结果抄送组织部门,作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附件:1.健康中国行动周村推进委员会
2.健康周村行动主要指标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健康中国行动周村推进委员会
主 任:李德刚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赵彩霞 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成 员:汪德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德志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邢振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 波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朱 梅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郁引利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董建生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安 伟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欣荣 区科技局局长
李永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朱 军 区公安分局政委
柏林成 区民政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贺迎东 区财政局局长
张开俊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兆峰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存亿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鲍 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路国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艾书波 区水利局局长
王晓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新波 区商务局局长
孙德志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 芒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 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周 刚 区应急局局长
韩 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学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杜刚声 区统计局局长
王 涛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宋海清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高 康 团区委书记
李彦霞 区妇联主席
刘华玲 区科协主席
郭立明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吴胜东 区残联理事长、四级调研员
王 艳 区老干部服务中心主任
胡新广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孟 军 区扶贫办主任
祝孝刚 区医疗保障分局局长
赵 谦 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
张金莲 周村烟草专卖局局长
张 健 王村镇镇长
车言峰 南郊镇镇长
贾万刚 北郊镇镇长
王军皓 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广涛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扬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臧建建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亮 城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李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健康周村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53 (2017年) |
80.33 |
81.5左右 |
2 |
婴儿死亡率(‰) |
2.68 |
2.65 |
2.57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75 |
3.72 |
3.30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2.14 |
9.5 |
7.1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2 |
93 |
95 |
6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42 |
3.45 |
3.5 |
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49 (2017年) |
27 |
25左右 |
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9.11 |
27 |
35 |
9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10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11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8 |
42 |
45以上 |
12 |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30 |
>50 |
>80 |
13 |
产前筛查率(%) |
76.04 |
85 |
90 |
14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77.46 58.69 |
83 |
92 |
15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52 |
99 |
99 |
16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22.5 |
≥53 |
≥65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17 |
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8.89 |
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
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时) |
1 |
1.5 |
1.5以上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5 |
≥95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5 |
≥95 |
21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100 |
100 |
22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
4.8 |
明显下降 |
持续下降 |
23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43.48 |
75 |
95 |
24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万) |
206.26 |
202.13 |
181.51 |
25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38 |
14.61以下 |
12.30以下 |
26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0万) |
7.09 |
6.88以下 |
6.74以下 |
27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1.74 |
≥65 |
≥70 |
28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2.21 |
≥65 |
≥70 |
29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0 |
>90 |
30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乡镇卫生院:100;村卫生室:91 |
100 92 |
100 93 |
备注:未写明年份的基线水平值,均为2018年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