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淄博市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意见建议的公告(该文件已暂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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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淄博市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落实上级关于殡葬服务政策要求,加快推动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区民政局组织编制了《淄博市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316日至2023414日。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设计,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单位:周村区民政

联系人:马金福

通讯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邮政编码:255300

联系电话:(0533)6195401

电子邮箱:zcshswk@zb.shandong.cn

 

                 2023年3月16日

 

 

淄博市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

 

    为落实上级关于殡葬服务政策要求,加快推动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按市民政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民政局组织编制了《淄博市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现将该规划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3316日至415日止)。

    一、规划范围、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周村区全域范围含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其中,包括王村镇、南郊镇、北郊镇、萌水镇、商家镇5个乡镇和城北路、丝绸路、青年路、大街、永安街5个街道办事处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规划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墓服务体系,维护逝者尊严,实现逝者安息、生者安心。强化公墓公益属性,2035年实现区级-镇级-村级公益性殡葬设施服务范围全覆盖引导节地生态葬,规划到2025年全域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以上,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中新开发的墓区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新建的墓穴式墓位全部使用卧碑。至2035年,全域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

     三、规划原则

     1.合理布局,节约集约

    考虑与国土空间布局规划相适应,适当考虑服务半径、交通可达性等因素,对区镇村三级公益性公墓合理布局。积极引导,逐步过渡,将由传统幕穴葬为主的葬式演进为节地生态安葬,加强现有殡葬设施的复合利用,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2.绿色生态,移风易俗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原则,深化移风易俗,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俗,积极倡导绿色生态理念,高品质、高质量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3.统筹协调,适度超前

   因地制宜,统筹各级公墓的容量,规模上适度超前,留足弹性。

   4.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稳步推进移风易俗的改革之路,力求方便群众开展各项殡仪活动,为当地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文明和多样化的殡葬服务。

    四、规划布局

    规划按照“区级一镇级一村级”三级公益性公墓配置体系,整合现有公益性公墓,统筹布局。区级公益性公墓的选址依据选址原则、现状公墓配置情况以及周村城区殡葬事业发展情况统筹考虑;镇级公益性公墓结合现状镇级公墓统筹布局;村级公益性公墓作为补充,覆盖基层行政村,灵活配置。

    规划周村区级公益性公墓2处,文昌湖区级公益性公墓1处,总用地面积约24.8公顷,墓穴数约14.5万穴。

    规划镇级公益性公墓5处,总用地面积约12.53公顷,墓穴数约6.9万穴。规划新建南郊镇镇级公益性公墓,北郊镇公益性祠堂式公墓现状保留,其余各镇的镇级公益性公墓均在现状基础上进行改、扩建。

    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公益性公墓选址原则等要求,考虑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广泛性,对村级公益性公墓针对性的采取改建、整治、搬迁等措施。

    少数民族墓位,规划拟布置于周村区级公益性公墓内,划定少数民族墓区,规划600穴。每个少数民族墓位按照4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墓穴按照单个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大于60厘米、每亩单墓穴位不低于400个或双墓穴位不低于200个标准规划,墓碑采取卧碑方式,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厚度不超过1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骨灰堂、骨灰塔、壁葬等骨灰安放设施按照每个格位不超过0.25平方米标准规划。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2.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殡葬事业投入;

    3.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

 

 

    2017年,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同年3月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乡镇,逐步建立基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骨灰格位存放、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以上,统筹推进火葬改革,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2021年,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淄博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不断拓展惠民殡葬成果,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殡葬治理水平。

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为加快周村区殡葬事业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的殡葬设施体系为目标,以文化为魂,以节地为主,由传统占地葬式向节地葬式发展,努力由粗放式扩地向文化内涵式提高发展,从可实施性和可持续发展出发,切实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结合周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划。

 

自2023316日至415日我局于周村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了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相关资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关于《淄博市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 规划(2022-2035年)》的解读   现将《淄博市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编制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制发意图 《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民政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淄民函〔2022〕66号)要求“各区县完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并经当地政府同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贯彻落实好上级精神,加开推进殡葬综合改革,构建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区民政局组织编制了《淄博市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下称“《规划》”),同时应文昌湖区地事局请求,将文昌湖区纳入《规划》编制范围。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9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作为编制团队。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团队积极与各镇(街道)对接,12月草稿完成后向18个部门单位征求意见。2023年1月,《规划》经专家评审后进行了进一步修改。2月份,《规划》发至各镇(街道)和5个部门进一步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 三、主要内容 包括:1、殡葬服务设施现状。无区级公益性公墓,镇级公益性公墓4处,南郊镇没有镇级公益性公墓,萌水镇和商家镇镇级公益性公墓已接近饱和,王村镇、北郊镇镇级公益性公墓还有部分余位。村级公益性公墓(包括村庄集中历史埋葬点)187处,剩余约1.7万穴。少数民族公墓余量紧张,急需扩建或异地新建。2、规划发展目标。到2035年,区级-镇级-村级殡葬设施全面满足群众骨灰安葬(放)需要,推行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到2025年,全域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以上,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中新开发的墓区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新建的墓穴式墓位全部使用卧碑。到2035年,全域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3、主要规划内容。(1)规划周村区级公益性公墓2处,文昌湖区级公益性公墓1处,其中:周村区级公益性公墓一位于宁家村、北河东村、南河东村和萌水镇金山村四村交界处,用地面积约20公顷(300亩),近期开发约14.6公顷(220亩),远期约5.4公顷(80亩),规划建设容纳9万份骨灰量的墓穴和节地生态葬区,同时建设少数民族墓区以及公墓管理服务设施。周村区级公益性公墓二位于北郊镇小七村境内,规划用地面积约2.5公顷,建设4万个格位的骨灰堂。文昌湖区级公益性公墓位于102省道以南的金山东坡,面积约2.33公顷(35亩),规划建设容纳1.4万份骨灰量的墓穴和节地生态葬区。(2)镇级公益性公墓5处,总用地面积约12.53公顷,墓穴数约6.9万穴。其中:新建南郊镇镇级公益性公墓,保留北郊镇祠堂式公墓,其余各镇的镇级公益性公墓均在现状基础上进行改、扩建。(3)村级公益性公墓采取改建、整治、搬迁等措施进行提升改造。其中,改建19处、整治49处、搬迁119处。(4)公墓建设标准。墓穴采取卧碑方式,每亩单墓穴位不低于400个或双墓穴位不低于200个,骨灰堂、骨灰塔、壁葬等骨灰安放设施按照每个格位不超过0.25平方米。4、近期建设规划。一是区级公益性公墓(含少数民族墓区)的选址与建设,二是城区街道办的村级公益性公墓整治与改造,其中10个村居进行公墓搬迁,墓穴约2400个,待区级公益性公墓初步建成后将需搬迁的公墓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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