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20〕13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0-None
成文日期
2020-04-17
发文日期
2020-04-1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周政办字〔2020〕1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周村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融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四位一体”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周村地域特色,统筹城市建设发展,突出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提升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城市管理的综合性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和人文品质,凸显地域文化特色,走彰显鲁商风韵、顺应人民期盼的城市发展之路。
二、重点内容
(一)城市风貌提升行动
1.规划设计提升工程。根据市统筹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建立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城市主要片区、重要地段、重要地块,都要在完成城市设计后再进行开发建设。(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2.建筑立面整治工程。按照“一街一景”标准,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出入口周边建筑外立面进行统一设计。制定整治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对建筑外立面进行整治维护,清除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户外公益广告设置不少于30%(包括数量、面积)。计划2020年完成正阳路重点部位建筑外立面提升整治,完成新建路门头牌匾规范整治,2021年完成主干道及城市出入口周边建筑外立面整治,2022年完成次干道两侧建筑外立面整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委宣传部等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3.架空线路落地工程。规范设置和整合各类架空线网,加大架空线缆入地改造力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周村供电中心、各通信运营企业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新建、改造的城市道路、居住小区,具备条件的架空线路要全部进行落地改造,不具备落地条件的架空线路要采取“撤线并杆”方式,逐步消除各类城市“蜘蛛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分别负责,周村供电中心、各通信运营企业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4.夜景美化亮化工程。有序推进城市主干道、城市出入口、重要场所、城市窗口等重点部位的夜景美化亮化,新建工程同步建设,既有工程分步改造,统一规划设计,突出地域特色,增加文化内涵,营造良好的城市夜景亮化效果。2020年完成正阳路的亮化美化,2021年完成政务中心广场的亮化美化,2022年打造周村古商城高标准“灯光秀”区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周村供电中心配合)加强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确保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和亮灯率达到100%,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周村供电中心配合)
(二)城市功能提升行动
1.城市修补更新工程。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强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完成吴家胡同小区、一棉生活区和交通局宿舍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1年和2022年对2005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按照年度计划实施改造。新建公厕全部达到一类标准以上,改建公厕达到二类标准以上。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商场等免费向社会开放公厕。加快市政设施、破损路面、城市家具改造,提高日常养护水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各镇街道分别负责)
2.服务设施配套工程。加强“城市、组团、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街头游园、社区医疗、公共厕所、垃圾回收点、充电桩、智能快递柜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便民市场、早餐点、家政服务部等小型商业设施,优化配置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设施,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充足、方便的便民服务。(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周村邮政分公司、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3.地下空间开发工程。根据市安排部署,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大型居住区、城市公园等地下空间,与人防要求相互结合,建设商业、娱乐、停车等设施,实现城市地上、地下一体化建设、立体化开发,拓展城市发展空间。2020年计划建设古商城东门地下停车场,2021年、2022年将分别建设或优化提升1处地下公共利用空间。(区人防工程维护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周村交警大队、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4.停车设施补短工程。充分利用城区内闲置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2020年完成盛世·活力城停车场建设,2021年、2022年将分别完成1处标准停车场建设。加快智慧停车项目推进,2022年建立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平台,将公共停车场、商业停车场接入平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周村交警大队、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分别负责)
5.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快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力度,2020年5月底前完成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2021年5月底前完成城中村、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乡结合部雨污分流改造。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建成区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道、居住区在新建、改造时,全部按照海绵城市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强化城市排水管理,严控私接私排、雨污混流,保障排水管网通畅,确保城市汛期安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各街道等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6.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消防设施配置,开展消防重点领域整治,打通生命通道,科学防控城乡火灾,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各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2022年做到社区“一区一站”、农村“一村一站”。(周村消防大队牵头,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绿色空间提升行动
1.城区绿道连接工程。根据市安排部署,加强绿道建设,开展城乡绿化行动,提升绿色隔离带和郊野公园建设标准,体现城市绿化特色。2021年底前,建成正阳路、丝绸路、西外环、周隆路等路段10公里以上城市绿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2.精品绿带提升工程。根据市安排部署,对城区内超过30米宽的现有道路绿化带进行提升改造,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建成带状游园,改善城市景观,方便市民出行,2020年完成西外环、机场所路东段绿化带的精品化提升,2021年、2022年分别完成2条以上道路绿化带的精品化提升。推进绿地养护管理精细化发展,城市园林绿地全面达到一级养护水平。实施裸露土地绿化专项整治行动,全部消除城市裸露土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3.立体绿化增量工程。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充分利用城乡闲置地块、企业废弃厂址、建设预留用地,合理规划各类绿地,建设“口袋公园”“拇指公园”及各类主题公园,2020年建成前进游园、西马游园和机场路游园,2021年、2022年分别建成3处以上街头游园。推广立体绿化,以公共建筑屋顶、桥梁桥体、院落围墙为重点和示范,逐步组织实施,2020年完正阳路南延绿化和丝绸路立体绿化工程建设,2021年、2022年分别完成2处以上立体绿化工程建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
4.增花添色彩化工程。在道路绿化带、公园、街头绿地中,增加彩叶、变叶树种及时令草花等使用,丰富植物层次和园林景观,形成“三季有花、四季见绿”的城市绿化景观,2020年完成丝绸路“彩化”工程,2021年、2022年分别完成1条城市主次干道的“彩化”工程。对枯死、病害行道树及时进行补植、更换,尽量避免栽种产生大量飞絮、籽实、树胶的植物,降低对公共环境的影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四)生态环境提升行动
1.城市水体治理工程。组织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主要出水指标达到Ⅳ类水以上标准,污泥全部实现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城市建成区及农村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严格落实“河长制”部门职责分工,实施城市河道、水系精细化管理,2020年周村区行政区域内范阳河河段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分别负责)
2.空气质量净化工程。建立建设领域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房屋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治“8个100%”,市政、道路、水利、管道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拆除工程必须实行湿法作业。加强渣土运输管理,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十个必须”,杜绝随意撒漏。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建成并有效运行1座消纳场,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周村交警大队、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分别负责)
3.环境卫生提升工程。根据市安排部署,结合“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实施“以克论净、深度保洁”行动,强化环卫市场化企业监管,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2020年城区主次干道实现深度保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青年路街道和南郊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2021年50%以上街道和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2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具体负责)
4.餐饮综合整治工程。深化餐饮油烟治理,开展餐饮业综合整治,严控排水排污、餐厨垃圾处置等环节。加大烧烤城建设改造力度,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烧烤城均实现达标排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负责,各镇街道配合)
5.清洁取暖普及工程。坚持“集中供热优先”和“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生物质则生物质”的原则,优先发展集中供热,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加快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合理使用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取暖形式,因地制宜进行多元化改造,2020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农村地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周村供电中心配合)
6.近郊山体修复工程。加强山体保护,划定保护范围,2021年底前完成山体修复,建设配套设施,打造山体公园,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和居民休闲场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林业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五)交通系统提升行动
1.四位一体通达工程。按照市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周村行政区域内姜萌路、S102道路配套设施,开展淄河大道西延工程周村段征地、拆迁等各项工作,促进区域发展。(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2.公交服务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公交线网优化和区间线路集约化改革,设置合理的公交服务网络,延长运营时间,优化站点布局,提高服务水平。(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3.道路网络优化工程。优化路网结构和级配体系,探索和推进网格化的街区制管理模式,打通断头路、瓶颈路,缓解交通拥堵。加快步行、自行车系统建设,发展“自行车+公交”和“步行+公交”换乘模式,打通公交“最后一公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负责)
(六)城市管理提升行动
1.城管综合平台工程。依托数字城管平台,拓展城市管理系统功能,建立城市管理大数据库,构建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体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2.市容市貌整治工程。加强便民疏导区(点)、便民市场建设,引导流动商户入市进场经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城市“六乱”。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推行挂牌管理,深化落实“五长制”,完善“路长制”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城管服务岗亭(驿站)在城市管理中的区域平台作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镇街道配合)
3.规范执法提升工程。健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办案流程,严格落实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坚持“721工作法”,深入推行“四先六公开”文明执法方式。完善协管员管理制度和规范化建设标准,2020年按标准配齐城市管理执法人员,2022年完成城管执法中队标准化建设。加强城管教育培训,开展全员“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提升履职能力和对外形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镇街道配合)
4.城市违建治理工程。按照“清理存量、严控增量”原则,强化问责追责、部门联动联合惩戒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依法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开展城市无违建镇(街道)、城市无违建小区创建活动。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依法依规快速发现、快速处置。坚持源头管控,建筑设计要以坡顶为主,减少楼顶违建空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配合)
5.物业服务创星工程。推进物业服务的标准化、品质化、精细化、智慧化,建立合理、公开、收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2021年年底前实现物业管理星级小区全覆盖。强化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将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体系,2021年年底前社区物业管理实现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管理全覆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配合,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
(七)城市活力提升行动
1.人才集聚吸纳工程。深化人才引进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引进人才创造优质工作、生活环境,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周就业、创业。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入学、医疗等方面政策,吸引更多外来人员落户周村。2021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以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2.活力平台搭建工程。以平台思维、生态思维的观念转变方式方法,打通破解难题、高质高效发展的新通道。链接、搭建和用好资本金融平台、物理空间载体平台、展会活动平台、科研机构平台,积极争创省级、市级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吸引高层次人才、资本、技术成果等各类创新创业所需的资源要素,为企业创新、人才创业提供支持。(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分别负责)
3.公共空间共享工程。有针对性地布局适合需求的新消费业态、商业模式、生活业态,建设一批休闲空间,积极打造融合文化、时尚、创意、消费等元素的特色商业街区。依托文化中心、体育中心以及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定期开展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建造吸引人群集聚的“城市客厅”。免费开放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等公共设施,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场地。推动多功能场地建设,2021年年底前,建成机场路时尚运动主题公园。(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4.夜间消费培育工程。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周政发〔2019〕52号)要求,大力推进我区城市夜间经济发展,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倡导周村银座、富瑞特城市广场、盛世·活力城、周村信誉楼等城市综合体、大型购物中心延长营业时间,鼓励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引导建设24小时便利店,促进夜间消费。以古商城、东街(步行街)为载体,布局老字号、餐馆、茶室等多种餐饮业态,吸引连锁酒店加盟,荟萃各地特色美食,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等餐饮娱乐活动,吸引市民群众参与。丰富影院等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种和场次,加快引进有影响力的剧场、戏院,集中打造富有特色、现代时尚的酒吧街、休闲区,规范发展正规娱乐场所,满足市民及游客多样化需要。推广夜游观光,充分利用旅游景点、山林河湖等资源,结合运用夜景亮化等现代因素,打造夜间“打卡”景点。2021年年底前,打造古商城、东街(步行街)夜间消费集中区域。(区发展改革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负责,各街道配合)
(八)城市文化提升行动
1.文化品牌塑造工程。深入发掘鲁商文化内涵,与城市设计建设进行充分融合,通过建筑单体、景观绿化、雕塑小品等多种形式加以体现,展示文化元素,体现城市特色。依托文化底蕴,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景点,吸引外地游客,带动经济发展。(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分别负责)
2.历史文脉保护工程。编制并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周边环境风貌整治,改造基础设施,修缮历史建筑,打造有影响、有活力、有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2020年对历史建筑进行全面调查,完成认定、挂牌、测绘、建档工作,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探索多元化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途径,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开发建设协调发展。(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道分别负责)
3.工业遗产传承工程。依托老工业基地优势,充分发掘工业特色文化,对老旧厂房、设备等进行合理改造,建设旅游度假设施、教育基地,保护工业遗产,发展工业旅游,传承时代记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分别负责)
4.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深化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处罚力度,引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意识,自觉遵守市民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行动,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塑造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引导市民自觉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负责)
三、方法步骤
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自2020年3月开始,为期三年,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3月)
区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分别制定本行业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
(二)品质提升阶段(2020年4月—2022年10月)
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或计划,列出项目清单,落实项目资金,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根据市局各对口部门的工作安排,加强协调,确保各项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1月)
加强项目检查验收,确保各项目按既定计划、既定方案落实,确保实际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调度督导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品质提升相关项目,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期限,保障项目建设效果。
(二)加强试点引领。在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丝绸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实施城市品质提升试点片区建设,试点四至范围:南起新建路北至机场路、西起丝绸路东至德阳路。片区建设以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生态建设、垃圾分类、城市管理作为重点内容,探索、总结城市品质提升的经验做法,为今后的城市品质提升提供借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周村消防大队、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丝绸路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加强工作督导。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计划明确了我区城市品质提升未来三年的行动目标,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跟进目标任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各项任务,切实将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计划落到实处,为群众创造更优质的生活环境。
附件:周村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周村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徐 强 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赵 学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于亦恩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耿 峰 区政府副区长
解金章 区政府副区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胡 波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赵彩霞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 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正科级)
董建生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薛福河 区政协党组成员、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欣荣 区科技局局长
李永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伊星善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柏林成 区民政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贺迎东 区财政局局长
张开俊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兆峰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存亿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鲍 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路国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艾书波 区水利局局长
徐新波 区商务局局长
孙德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 芒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周 刚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
杨延明 区审计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韩 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学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高 康 团区委书记
张保国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区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 强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徐国庆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沈东修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区人防工程维护中心主任
吕保东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牛 涛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主任
余 超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范 斌 周村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 伟 周村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申佃涛 周村供电中心主任
高 宏 周村邮政分公司经理
王 屹 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主任
贾 昊 王村镇镇长
车言峰 南郊镇镇长
贾万刚 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健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扬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臧建建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健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城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耿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建生、徐兆峰、郭存亿、鲍滨、路国盛、胡学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周政办字〔2020〕13号(关于印发《周村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