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19〕72号文件开展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9〕42号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要求,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9〕168号文件开展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72号),扎实开展我区清理整治各类变相设置审批和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我区清理整治各类变相设置审批和许可工作,坚决打破各种“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清理整治范围

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中,所有依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是否存在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

三、步骤安排

(一)自查摸底阶段(10月16日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摸清本部门实施的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事项底数。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逐项填写区直部门(单位)自查摸底情况及整改建议表(附件)并制定整改方案。相关情况及附表(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16日前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整改落实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3日)。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反馈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和许可的,属市级以上(含市级)设定的提出清理整治建议,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汇总后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属市级以下设定的,予以清理。整改落实情况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12月13日前书面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实施流程再造,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重要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有序开展。

(二)认真细致清理。加强协调调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清理工作;全面摸清变相审批和许可底数,科学提出整改建议;严明工作纪律,实事求是自查摸排,严禁谎报、瞒报。

(三)严格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严整改严落实严把质量关,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区政府办公室将进行通报。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人:何晨,电话:6195599,协同办公邮箱:spzx6412345@zb.shandong.cn

 

附件:区直部门(单位)自查摸底情况及整改建议表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区直部门(单位)自查摸底情况及整改建议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形式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是否为变相

审批或许可

整改意见建议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事项名称”请填写本级权责清单中的名称;
2.“实施形式”请填写“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
3.“实施主体”请填写到具体实施该事项的科室或二级机构,如XX局XX科室或二级机构名称;
4.“实施依据”请列明依据名称、版本、具体条款;
5.“是否为变相审批或许可”请填写“是”或“否”;
6.表中需列明本部门、单位所有依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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