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9〕2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9-1717518
成文日期
2019-03-01
发文日期
2019-03-0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有效性
失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周政办发〔2019〕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周村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
为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根据《淄博市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淄政办字〔2019〕1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重点任务,坚持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并重,完善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有效防范重要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坚持饮用水水源地城乡统筹、分级管控、属地管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范围。本方案的范围为全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城市水源地)和农村(含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农村水源地)。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区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城市水源水质优于三类比例稳定在100%。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
1.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新建城市、城镇及农村水源地或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水源地,应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等相关要求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组织对保护区现场勘界定标,明确保护区边界范围和矢量信息。因取水口变更、水文条件变化或技术要求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已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应结合当地供水实际,在详细调查污染源分布、补径排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应急或备用水源建成后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停用、废弃的饮用水水源地要及时撤销保护区。在确定饮用水水源地时,水利部门应充分征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意见。对新增、撤销或调整的水源地,水利部门应及时函告生态环境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牵头,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2.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水源保护区界线顶点、重要拐点、陆域水域交界处等位置,或者人群易见的道路、地标等位置设立保护区界碑、界桩;在人群活动密集的路口、取水口、道路等位置设置保护区宣传牌;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主干道、高速公路等交通路线旁的道路进入点和驶出点,设置道路警示牌。未设立保护区界标和警示牌或设立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等相关要求予以设立或纠正。按照国家要求,加快城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农村水源地保护区标志设置。加强巡查、维护,保持界碑、界桩、宣传牌及交通警示牌状态完好。(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牵头,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对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水源地,设置物理隔离防护设施,条件允许的完全隔离;对水源保护区内有高速公路等道路交通穿越的水源地,采取建设防撞护栏、集中排水设施等措施;对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输油、输气管道穿越的水源地,采取防泄漏措施。按照国家要求,加快城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加强隔离防护设施的管理维护。(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牵头,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大力推进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1.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生态环境部安排部署,2019年开展城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各镇(街道)要按照国家要求,对水源地内违法违章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等有关要求予以清理整治。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治理方案要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销号制度,对已完成整治问题及时核查销号并建档保存。2019年年底前,完成各类环境问题整治。建立完善联合监察机制,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果。(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牵头,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加快实施城市地下水型水源地和农村水源地清理整治。2019年,各镇(街道)要对城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水源地进行摸底,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违法问题。2019年年底前,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各镇(街道)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将水源地基本信息、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治进展情况,按时报送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牵头,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深化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综合整治。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基础上,深化整治内容,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对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快速查处。(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牵头,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三)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1.强化风险识别与防范。建立环境风险档案,对相关风险源每年进行一次风险隐患自查,每年组织一次风险源全面排查,完善涵盖工业、交通穿越、管道穿越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档案,并根据每年排查结果进行动态更新。整治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完成工业风险隐患整治,建成工业风险源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2.强化风险预警监控。加强常规监测,每月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全指标分析。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3.强化应急处置能力。2019年年底前,在风险隐患排查基础上,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特征、历史突发环境事件、现有应急资源、现有应急工程设施和现有应急预案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参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设施建设。(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牵头,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事关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保障水源地水质达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落实,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任务。建立健全攻坚战行动方案的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账。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区政府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要在我区媒体和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每月公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和监督水源保护的信息平台,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实施年度监督评估。省政府每年对水源地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将对评估实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并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1.周村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表
2.周村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信息表
附件1
周村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表
|
序号 |
镇(街道) |
水源地名称 |
属性 |
水源地类型 |
|
1 |
王村镇 |
宝山水源地 |
城市 |
地下水 |
|
2 |
王村镇 |
杨古水源地 |
城市 |
地下水 |
|
3 |
城北路街道 |
南闫水源地 |
城市 |
地下水 |
附件2
周村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信息表
|
序 号 |
镇(街道) |
水源地名称 |
属性 |
水源地 类型 |
|
1 |
城北路街道 |
东塘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2 |
城北路街道 |
石门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3 |
城北路街道 |
南谢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4 |
城北路街道 |
北谢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5 |
青年路街道 |
东马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6 |
青年路街道 |
廿里铺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7 |
南郊镇 |
高塘供水中心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8 |
南郊镇 |
石埠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9 |
南郊镇 |
刘家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10 |
南郊镇 |
方家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11 |
南郊镇 |
常旺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12 |
南郊镇 |
石佛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13 |
南郊镇 |
小方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14 |
南郊镇 |
尚庄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15 |
南郊镇 |
韩家窝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16 |
南郊镇 |
西陈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17 |
南郊镇 |
山子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18 |
南郊镇 |
米山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19 |
南郊镇 |
郭家村单村供水工程 |
农村 |
地下水 |
|
20 |
南郊镇 |
前辛村单村供水工程 |
贫困村 |
地下水 |
|
21 |
南郊镇 |
王家庄水厂(演礼村) |
贫困村 |
地下水 |
|
22 |
南郊镇 |
山头村集中供水井 |
贫困村 |
地下水 |
|
23 |
南郊镇 |
丁家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24 |
南郊镇 |
北庵村集中供水井 |
贫困村 |
地下水 |
|
25 |
王村镇 |
王洞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26 |
王村镇 |
王村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27 |
王村镇 |
东铺村集中供水井 |
贫困村 |
地下水 |
|
28 |
王村镇 |
黄埠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29 |
王村镇 |
栗家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30 |
王村镇 |
栾古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31 |
王村镇 |
中央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32 |
王村镇 |
大尚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33 |
王村镇 |
小尚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34 |
王村镇 |
和家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35 |
王村镇 |
上沙村单村供水工程 |
贫困村 |
地下水 |
|
36 |
王村镇 |
郭家单村供水工程 |
贫困村 |
地下水 |
|
37 |
王村镇 |
宁家村单村供水工程 |
农村 |
地下水 |
|
38 |
王村镇 |
万家村集中供水井 |
农村 |
地下水 |
|
39 |
王村镇 |
姚家村联村供水工程 |
农村 |
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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