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9〕5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9-None
成文日期
2019-05-28
发文日期
2019-05-2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抓好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
周政办发〔2019〕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为切实抓好《淄博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对接落实工作,现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与我区相关的工作事项进行任务分解,形成了《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各类政策支持。要紧盯工作目标,切实组织实施好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时顺利完成。对各部门、单位对接落实工作情况,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抓好调度。
附件: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一、强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1.落实《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新型工业化强市打造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和《淄博市工业新旧动能转换三年攻坚规划方案(2019-2021年)》,制定实施《周村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培育壮大装备制造、新材料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纺织丝绸、沙发家具、电子电器传统产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动67家以上企业开展深度改造、100家以上企业实现“上云”,力争“四强”产业规模占全区工业比重达40%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健全“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的保障体系,坚持“亩产论英雄”,实行重大项目“标准地”供应政策,实现“拿地即开工”;对市重大项目中的四大主导产业项目、省重点项目和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落实贷款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2019年策划实施超过50个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总投资、项目完成投资均比2018年增长15%以上,重点项目年度投资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20%以上,30个以上项目纳入省、市新旧动能储备项目库。确保产业项目占全部重大项目比重保持在70%以上,符合“四新”“四化”要求的产业项目占全部产业项目比重达3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5.大力实施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集中抓好总投资61.48亿元的36个年度重点技改项目。(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精准扶持重点产业骨干企业跨越发展,大力深化与驻淄、驻周央企省企合作,打通中小微企业发展瓶颈制约,加快培育“四新”“四化”龙头企业,年内省级“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分别达到7家和1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40家。(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7.继续开展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系统性精准培训,深入实施“十万企业家三年培训计划”,全年培训企业家87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持续开展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示范,高水平建设一批智慧工厂和智能车间。全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数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9.制定工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实施质量标杆、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实施园区提升专项行动,周村经济开发区年内基本完成基础设施配套,核心区全面启动村庄搬迁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集中抓好装备制造、丝绸纺织、智慧厨电等特色产业集聚区,有力促进集约化发展。(责任单位:装备制造产业园发展指挥部、丝绸纺织产业园发展指挥部、智慧厨电创新产业园发展指挥部)
12.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应用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发展,着力推动现代物流、现代金融、软件信息、研发设计、租赁商务、文旅康养等生产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高技术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13.以服务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发展为载体,集中推进23个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和集聚区建设,年内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5亿元以上,市级服务业重点园区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二、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双招双引”规模质量
14.高标准落实市人才新政23条、区人才新政12条,深入开展“院士专家周村行”活动。年内实现“万人计划”及泰山系列人才新增3人以上,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新增10人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人以上。全年举行招才引智活动14项,引进各类外国专家2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加强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济南大学、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等合作,努力引进转化一批高新技术成果。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力争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家,增长15%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6.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50项,新增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0家以上。制定实施研发平台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提高平台利用效率,年内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提高18%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
17.强化驻外招商,积极开展以商招商、以企招商、委托招商和亲情招商。每季度至少组织2次专题招商活动,全力招引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年内力争实现实际到位外来投资总量突破72.6亿元;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25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
三、促进区域城乡统筹联动,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
18.科学编制城市规划,配合做好全市“多规合一”编制工作。建立全区城市规划管理信息数据库,完善城市总体规划评估与监管,完成城区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
19.国道309改建工程实现全线通车。协调配合做好济青高速周村段、滨莱高速周村段改扩建工作。开展农村公路“三年攻坚”行动,修建农村公路42公里,修建客运站点126个。新建70处城区公交候车亭。(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0.推进28个棚户区改造续建工程,新实施2个棚户区改造工程。对新建路南片区、长行生活区进行整治改造,对东街、淦河防汛路、南长行街及利群南路进行改造提升。实施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1.完成周隆路、新建路、丝绸路景观提升工程和国道309改线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2.完成大型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3.积极创建城市管理特色街区,完成正阳路、新建路两侧建构筑物亮化美化工程,新建2处便民疏导点。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物联网智能小区。全面完成城市社区综合治理任务,所有星级物业服务小区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
24.积极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实现5000名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城镇,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提高0.2和0.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25.加强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储备,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村有主业、镇有特色、区成规模的农业产业布局,年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破23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突破10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6.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力争“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30个,培育壮大农村电商、“新零售”等新业态,大力发展农业“新六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7.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树样板创示范全整治”工程,集中打造2个样板村、10个示范村、78个整治村,建成2个市级森林村居,创建1个美丽村居建设试点;改造提升农村道路40公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
四、持续深化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厚植文化发展软实力
28.积极推进古商城5A级景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古商城管委会、区文化和旅游局)
29.实施3个市级文旅融合重点项目,总投资11.7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30.力争全区全年接待游客450万人次,同比增长8.7%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31.做好文化惠民消费工作,培育壮大本土骨干文化企业,引进一批文化创意团队和企业。力争年内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9.5亿元,GDP比重超过5.1%。(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32.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六大工程”,建成“5+N”村级(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15个左右、“乡村记忆”博物馆1-2个。(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33.做好周村“文化云”平台运营和管理工作,建设15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云平台覆盖到区镇村三级。(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34.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
35.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深化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完成5000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77万吨以内。(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36.全力抓好国III重型柴油车淘汰,新建1套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重点区域重型柴油货车全部实现远程在线监控。(责任单位:周村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
37.年内力争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突破183天,达到全年天数50%;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完成年度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周村交警大队、周村公路分局)
38.全面落实河长(湖长)制,严格落实《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完善黑臭水体黑臭坑塘巡查治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39.加严企业排水氟化物、总磷、总氮和全盐量等指标排放限值,实现全行业全面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40.加快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所有建制镇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律达到一级A标准(含总氮)。(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所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
42.全区消除劣V类水体,孝妇河袁家桥断面主要指标COD和氨氮稳定达到IV类水体要求。(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43.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建立联合打击涉危险废物犯罪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44.配合市级部门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并严格实施。(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45.扎实推进生态绿化工程,完成新造林500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25%。(责任单位:区林业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六、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
46.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部署要求,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责任单位:区委编办)
47.深化与社会资本合作,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设立政府投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接省、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争取达到50亿元总规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48.完善市属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9.提升“信息化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品牌,深入挖掘以信息化为抓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经验,推出5项以信息化推进的创新改革经验在全市重点推广。完善提升深化改革惠民生网站和“互联网+改革”在线管理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
50.做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加快构建科学反映我区高质量发展成效的统计体系。(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51.动态调整公布“一次办好”清单,年内基本实现“一门式、一窗式、一网式”办理,网上“不见面审批”达到全部审批事项的85%以上。(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2.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区级联合奖惩业务系统,推动重点部门、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与区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入推进信用承诺制度,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以信用承诺加强信用约束。(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
53.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统一验证管理,简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全年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6000户以上。(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4.落实国家电价政策改革,重点推动17家电力直接交易试点企业用电交易。(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周村供电中心)
55.主动对接融入“一带一路”,扩大“齐鲁号”欧亚班列辐射范围和规模,组织企业加快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全年组织参加45个以上展会,参展企业累计达到55家以上。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重点抓好齐鲁(柬埔寨)经济特区建设,推进乌兹别克斯坦工业园规划实施,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并购。(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56.加强中美贸易摩擦应对体系建设,针对出口企业开展应对摩擦专项培训,及时出台应急预案。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市场份额,全年进出口过1亿元企业达到11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七、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57.开展公共就业专项行动,打造从创业实训到孵化培育的创业服务综合体系,年内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8.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至少培育或引进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建成2个以上功能完善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59.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能自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60.积极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实施2所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任务,持续消除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加快淄博机电工程学校理实一体化实训基地、区实验中学教学实验楼等设施建设并竣工投用,开工建设周村一中改扩建、实验幼儿园改扩建、中和街小学附设幼儿园建设等项目。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10处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61.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区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市、区、镇办、村居四级“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打造“15分钟就医圈”。深化“第一村医”带动医疗强基工程,实现“第一村医”对114个村庄覆盖,年内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62.加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艾滋病等监测防治力度,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63.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2000名各类残疾人提供就近方便的精准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区残联)
64.聚焦15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实施重点村提升工程,巩固提升“五通十有”建设水平,确保年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达到3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65.健全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理防控体系,统筹推进“雪亮工程”、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治中心、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精细精准工程“五位一体”建设,100%以上社区服务中心达到规范化标准,建成10个平安示范小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66.组织开展各类金融风险排查活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67.加快启动齐鲁华信上市工作,推动鲁铭高温等15家以上优质企业在“新三板”和齐鲁股交中心挂牌融资。(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68.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69.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施“品质鲁药”工程。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立和完善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7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制贩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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