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9〕47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9-None
成文日期
2019-11-04
发文日期
2019-11-0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
城乡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9〕4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44次常务会研究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将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6元提高到600元;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200元提高到5150元;将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89元提高到900元;将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5500元提高到6695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增补工作,按现行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认真做好新增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的调查摸底、审核确认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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