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村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21〕26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1-None
成文日期
2021-07-09
发文日期
2021-07-09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周村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周政办字〔2021〕2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周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级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地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德刚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赵彩霞 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成 员:刁保良 区关工委主任、三级调研员
汪德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邢振东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吴 波 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汤安生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室副主任
董田军 区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汪 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董建生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安 伟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欣荣 区科技局局长
朱 军 区公安分局政委
柏林成 区民政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李永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陈奇聚 区司法局局长
贺迎东 区财政局局长
张开俊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鲍 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路国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晓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德志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 芒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周 刚 区应急局局长
韩 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杜刚声 区统计局局长
宋海清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高 康 团区委书记
李彦霞 区妇联主席
刘华玲 区科协主席
吴胜东 区残联理事长、四级调研员
张昊宇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四级调研员
祝孝刚 区医疗保障分局局长
胡新广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柏林成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三)原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职责和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孤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职责统一交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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