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21〕33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1-None
成文日期
2021-08-24
发文日期
2021-08-24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便民
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意见
周政办字〔2021〕3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区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深化基层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新模式,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山东省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试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入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和上级一系列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弘扬“热情主动、耐心周到、有求必应、无需不扰、永无言不、贴心服务”的“店小二”精神,围绕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标准引领、集约建设、优化创新总体思路,以精简、高效、务实、便民为原则,深入推进场所完备、窗口整合、服务集成、流程优化、效率更高、群众满意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形成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基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打通服务群众、企业、项目“最后一公里”,真正增强政务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具体内容
(一)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人员一口管理。以满足群众办事需要为标准,各镇(街道)要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备,保证人员足额到岗到位,保障高频、重点事项办理人员队伍稳定。打破原委办站所派人进驻模式,便民服务中心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通过人员择优划转、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窗口一线工作人员。理顺人员隶属关系,工作人员由便民服务中心直接管理考核。
2.事项一窗通办。各镇(街道)要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统一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镇135项、街道118项),清单内事项全部进驻,鼓励水电气暖信等生活服务项目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试点推行“区镇同权”改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审批服务窗口,探索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落实镇(街道)事项办理权限,逐项编制服务指南、业务手册等,明确事项受理条件、审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时限、途径步骤等内容,规范办理流程、标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推行“一窗通办”,实现事项办理“只进一门、只对一窗、一次办好”。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相同事项域内通办。全面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政务服务“好差评”、绩效考核等管理服务制度,推行“零基础手册+实战演练+轮岗培训”的全科人员培养模式,全方位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办理能力和综合服务素质。
3.审批一枚印章。实施印章管理改革,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承担的除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公共服务事项外,统一加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印章,不再加盖原各委办站所印章。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下放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刻制带有编号的行政审批业务专用章并委托镇(街道)使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规范镇(街道)盖章事项及范围,强化印章、空白证照等管理,积极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应用。
4.组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各镇(街道)从现有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中选拔2名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业务能力强、适合从事窗口一线的政务服务专业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负责发放(薪酬待遇所需费用由各镇、街道负责承担,年终通过体制结算扣减相应财力);工作岗位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轮岗调整。同时,各镇(街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至少再配备1-2名政务服务专业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业务能力强、适合从事窗口一线的在编干部或劳务派遣政务服务专业工作人员均可),政务服务办件量较少的镇(街道)可配备1名,政务服务办件量较多的镇(街道)可配备2名,如遇政务服务业务集中办理等特殊时段,要适当增加办事人员,以保障群众办事需求。由按照以上要求选拔配备的至少3-4名政务服务专业工作人员,共同组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切实做好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工作(人员一口管理、事项一窗通办、审批一枚印章),同时做好政务服务引导咨询、标识告知、帮办代办、一链办理、市区两级下放的政务服务业务承接、政务服务数据录入、政务服务自助设备和网络系统维护、业务培训、政务服务纪律规矩、制度规范、大厅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营商环境测评、工作情况汇报反馈及其他政务服务重点工作。各镇(街道)选拔的2名劳务派遣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工作人员要保证人员素质,切实选拔到位,并填报《周村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选拔工作人员(2名)推荐表》(见附件10),加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之后离职的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调整充实;镇(街道)配备的1-2名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工作人员要切实配备到位,并填报《周村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配备工作人员(1-2名)备案表》(见附件11),加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之后如有人员调整变动等情况,由镇(街道)负责及时补充到位,保障群众办事需求,并及时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不准从事政务服务窗口一线以外的工作,不准从事与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和办理无关的工作,不准因其他任何原因撤回或中断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及与其有关的工作。
5.压实政务服务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职责:
(1)负责牵头主持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入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64号)等要求,切实落实好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和办理工作;(2)负责做好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线面向群众的其他政务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政务服务引导咨询、标识告知、帮办代办、一链办理、市区两级下放的政务服务业务承接、政务服务数据录入、政务服务自助设备和网络系统维护、业务培训、政务服务纪律规矩、制度规范、大厅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营商环境测评、工作情况汇报反馈及其他政务服务重点工作;(3)主动承接市区两级下沉下移下放的政务服务业务受理和办理工作;(4)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业务培训,接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业务指导,确保实现全员全能通办;(5)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优化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环境,为综合一窗受理团队工作人员配置必备的办公设施设备;(6)在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置政务服务查询和办理等自助设施设备,并逐步实现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7)推进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参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入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和服务;(8)负责做好区里安排的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
(1)负责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和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压实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责任;(2)组织引导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做好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引导咨询、标识告知、帮办代办、一链办理、市区两级下放的政务服务业务承接、政务服务数据录入、政务服务自助设备和网络系统维护、业务培训、政务服务纪律规矩、制度规范、大厅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营商环境测评、工作情况汇报反馈及其他政务服务重点工作;(3)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定期考试和抽检抽测等方式,扎实有序组织开展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业务培训、考试(一般每季度进行1次),并依据培训、考试结果,兑现奖惩,优胜劣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窗口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4)持续加强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发挥“群众投诉举报、各级明查暗访、各类媒体曝光”“三把利剑”作用,持续组织全区“政务服务特邀监督员”等第三方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一般每月进行1次),并及时进行通报处理。
6.优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环境。便民服务大厅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标准规范,设置咨询引导、综合受理、自助网办、休息休闲等功能区。配备商事登记、人社、医保、税务等智能设备或服务终端,以及自助电脑、复印机、高拍仪等便民设备,满足群众和企业自助办理业务需求。配套设置老年人服务、军人依法优先、无证明城市监督等服务窗口。按照“简单、秩序、清洁”原则,做到桌面、台面、地面无杂物,各镇(街道)自行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并对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处理。
7.提升网办服务能力。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要素及流程配置,使用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系统开展“一窗受理”工作。宣传引导群众使用山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自助设备等各种网上渠道申办事项,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推行“在线申报、网上审批、邮政速递”模式,加快推进“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零跑腿”。
8.完善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功能。加强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与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协同联动,并对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与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进行有机整合。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人员下移、自助办理设备下放,不断拓展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业务范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1.规范事项标准。将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和政务服务类事项(村79项、社区60项),根据不同场所、不同群体实际需求,针对性制定事项清单,编制事项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精准提供差异化政务服务。
2.实现就近办理。以“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为基本要求,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建设。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将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和政务服务类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受理和办理,服务窗口标识明显,合理设置功能区域和政务服务设施。
3.推行网办服务。将电子政务外网延伸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用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和办理业务,完善山东政务服务网村(社区)站点建设,深入推进“事项上网”,探索打造“网点前台受理、审批机构审核、证照邮寄送达”的政务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配备商事登记、人社、医保、税务等智能设备或服务终端,设置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等自助设备,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满足群众和企业自助办理业务需求。村(社区)安排专人做好事项网上运行、自助设备日常维护以及“自助办”咨询辅导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提高事项自助网办能力。
4.深化帮办代办。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明确服务范围,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帮办代办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角、延时预约、政务服务“好差评”等管理服务制度,推广咨询告知、授权委托、帮办代办、协调办理、跟踪反馈、评价归档“六步法”,实现“帮办代办”制度化、规范化。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根据需要积极开展免费上门服务。开通错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服务。按照“就近、就熟”原则,依托村(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以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政银(邮、商)合作政务服务网点
推行实施“政务+金融(邮、商)”服务。依托银行金融网点、邮政网点、商业综合体、贸易市场、功能园区等合作机构单位建立“政务+金融(邮、商)”合作政务服务网点,将商事登记、人社、医保、公积金、税务、不动产等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合作服务网点查询办理,推动政务服务“多点办”“就近办”。
三、工作要求
(一)比先进,主动对标提标。立足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以群众视角、企业视角、项目视角,围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不断强化“店小二”“好周到”工作精神,坚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工作理念,主动放大格局,对标对表先进镇(街道)村(社区),以突破、改进、创新来争先进位,以理念更新、制度更新、流程更新来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高效率执行、高标准落实体现到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的每一个工作环节。
(二)查短板,落实“有解”思维。坚持“办法总比困难多”“不为失败找理由”,紧盯《淄博市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建设指导标准》,查短板、找弱项,切实找准当前我区基层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聚力体制机制创新和流程再造,以改革创新精神开路破题,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质效,全力打造贴心、快捷、让群众满意的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
(三)促提升,夯实基层基础。实施专业化常态化培训机制,突出有针对性的、分行业的基层事项办理培训,综合运用上下交流、横向交流等方式,拓宽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视野,建立形成对标学习台账,已达成的任务目标及时销号,新发现的问题不足及时纳入。面对问题坚持“快”字当头,快决策、快突破、快见效。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在全区面上营造基层政务服务对标学习、竞相发展、勇争一流的浓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统筹抓好基层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
(二)定期督导检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依照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系列制度规定,定期不定期针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引导咨询、标识告知、帮办代办、一链办理、市区两级下放的政务服务业务承接、政务服务数据录入、政务服务自助设备和网络系统维护、业务培训、政务服务纪律规矩、制度规范、大厅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营商环境测评、工作情况汇报反馈及其他政务服务重点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与镇(街道)沟通对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落实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挂包联系点制度,定期(一般每周进行1次)安排专人,到挂包联系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开展《淄博市深入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处理。同时,定期(一般每月进行1次)组织召开区、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针对问题,拿出办法,限期解决。定期(一般每季度进行1次)组织召开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流动现场会,学习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区面上形成政务服务工作“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镇(街道)要依照《淄博市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建设指导标准》及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系列制度规定,对本辖区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开展逐项自查,对存在的短板不足以及各级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拿出措施办法,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对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建设及落实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系列制度规定情况及时报区委区政府,作为区对镇(街道)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区纪委监委要对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一线窗口服务群众、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突出的镇(街道)村(社区)通报批评,并追究本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3.村(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4.社区(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5.淄博市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建设指导标准
6.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三个三模式”评分表
7.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三个三模式”评分表
8.政银(邮、商)合作政务服务网点“三个三模式” 评分表
9.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挂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一览表
10.周村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选拔工作
人员(2名)推荐表
11.周村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配备工作
人员(1-2名)备案表
12.淄博政务服务“齐好办”标识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 号 |
所属 领域 |
事项 类别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服务对象 |
办件 类型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
收费 项目 |
1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 |
单位就业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 |
人社 |
公共服务 |
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6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按季度申报 |
法定时限:按季度申报 |
不收费 |
|
8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公益性岗位补贴 (收集与开发) |
公益性岗位补贴(收集与开发)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9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就业援助服务 |
就业援助服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0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每年的10月和11月集中办理 |
不收费 |
11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 |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随时办理 |
不收费 |
13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单位招聘登记 |
单位招聘登记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等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4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人求职登记 |
个人求职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5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创业及创业终止登记 |
创业及创业终止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6 |
人社 |
公共服务 |
职业介绍服务及信息管理 |
职业介绍服务及信息管理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60个工作日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7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实名登记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8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险登记 |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9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险费缴纳 |
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费的缴纳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1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2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3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当月办理,下月发放 |
不收费 |
|
24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发放 |
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发放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当月办理,下月发放 |
不收费 |
26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7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缴费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8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9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减员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0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1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企业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变更 |
企业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变更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2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3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险记录查询打印 |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4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5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6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7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8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劳动合同备案 |
劳动合同备案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9 |
人社 |
其他行政权力 |
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备案 |
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备案 |
企业法人 |
即办件 |
1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0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自然人 |
即办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1 |
人社 |
公共服务 |
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
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
自然人 |
即办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2 |
医保 |
公共服务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3 |
医保 |
公共服务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4 |
医保 |
公共服务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5 |
医保 |
公共服务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6 |
医保 |
公共服务 |
企业职工转个体医疗保险续接 |
企业职工转个体医疗保险续接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7 |
医保 |
公共服务 |
个体工商户变更医疗保险 |
个体工商户变更医疗保险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8 |
医保 |
公共服务 |
大病救助 |
大病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9 |
民政 |
行政给付 |
城乡低保家庭本科 新生入学救助 |
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0 |
民政 |
公共服务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住市级儿童福利院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住市级儿童福利院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1 |
民政 |
行政给付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2 |
民政 |
行政给付 |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 |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3 |
民政 |
行政给付 |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4 |
民政 |
行政给付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5 |
民政 |
行政给付 |
临时救助给付 |
临时救助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6 |
民政 |
行政给付 |
特困人员供养给付 |
特困人员供养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7 |
民政 |
公共服务 |
高等院校特困补助证明 |
高等院校特困补助证明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8 |
民政 |
公共服务 |
城镇特困供养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 |
城镇特困供养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 |
自然人 |
即办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9 |
民政 |
行政给付 |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付 |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付 |
自然人 |
即办件 |
即时办理 |
即时办理 |
不收费 |
60 |
民政 |
行政给付 |
“血透100”贫困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慈善救助申请 |
“血透100”贫困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慈善救助申请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1 |
住建 |
行政确认 |
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 |
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2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3 |
卫健 |
公共服务 |
高龄津贴发放 |
高龄津贴发放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80-89周岁每年年底集中发放一次,90周岁以上每半年发放一次。 |
不收费 |
64 |
卫健 |
公共服务 |
生育登记 |
生育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5 |
卫健 |
公共服务 |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 计生服务 |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6 |
卫健 |
公共服务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7 |
卫健 |
公共服务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68 |
卫健 |
公共服务 |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核实 |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核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鉴定费 |
69 |
卫健 |
公共服务 |
省外计生服务管理关系迁移审核把关 |
省外计生服务管理关系迁移审核把关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0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城镇其他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 |
城镇其他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1 |
卫健 |
公共服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术”证明申请、审核)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术”证明申请、审核) |
自然人 |
承诺件 |
90个工作日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2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3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
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4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城镇居民失业、无业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
城镇居民失业、无业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5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6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7 |
残疾人服务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发放和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发放和管理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8 |
残疾人服务 |
行政给付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9 |
残疾人服务 |
行政给付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80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 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81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 人工耳蜗康复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82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山东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83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生活补贴 |
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生活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84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人康复需求救助 (假肢、白内障等) |
残疾人康复需求救助 (假肢、白内障等)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85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 |
不收费 |
86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 |
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
不收费 |
87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补贴 |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 |
不收费 |
88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 |
不收费 |
89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补贴 |
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长期 |
不收费 |
90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人求职登记 |
残疾人求职登记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91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再生育审批初审 |
因鉴定为病残儿申请再生育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92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因不孕不育症申请再生育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3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再婚夫妻无共同生育子女 申请再生育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4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5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再婚夫妻(各育一个子女)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6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97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遗失)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8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损坏)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9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经营条件发生变化)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0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经营条件不发生变化)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1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变更经营范围)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2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变更店名、变更负责人)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3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4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
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
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14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05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变更 |
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14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6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注销 |
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14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7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登记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08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9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0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变更地址)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1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变更名称)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2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3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家庭成员变更备案 |
自然人 |
即办件 |
2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4 |
退役军人 事务 |
其他行政权力 |
优抚对象临时救助 |
优抚对象临时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2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15 |
退役军人 事务 |
其他行政权力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申请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申请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16 |
退役军人 事务 |
其他行政权力 |
享受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 补助身份认定申请 |
享受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 补助身份认定申请 |
自然人 |
承诺件 |
40个工作日 |
4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17 |
退役军人 事务 |
公共服务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 补助申请 |
自然人 |
即办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18 |
应急管理 |
公共服务 |
自然灾害受灾生活救助 |
自然灾害受灾生活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19 |
应急管理 |
公共服务 |
自然灾害受损居民住房 恢复重建补助 |
自然灾害受损居民住房 恢复重建补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0 |
自然资源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1 |
自然资源 |
其他行政权力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2 |
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临时用地审批 |
临时用地审批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3 |
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核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核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4 |
自然资源 |
其他行政权力 |
畜牧养殖用地备案 |
畜牧养殖用地备案 |
建设单位 |
承诺件 |
无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5 |
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6 |
农业农村 |
公共服务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鉴证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鉴证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7 |
农业农村 |
公共服务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 |
自然人 |
|
|
|
不收费 |
128 |
农业农村 |
公共服务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9 |
农业农村 |
公共服务 |
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 |
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30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费用缴纳 |
水费缴纳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31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燃气费缴纳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32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电费缴纳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33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居民户业务办理 |
自来水居民户更名过户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34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燃气居民户更名过户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35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用电居民更名过户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附件2
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 号 |
所属 领域 |
事项 类型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服务对象 |
办件类型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
收费 项目 |
1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 |
单位就业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 |
人社 |
公共服务 |
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6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按季度申报 |
法定时限:按季度申报 |
不收费 |
|
8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公益性岗位补贴(收集与开发) |
公益性岗位补贴(收集与开发)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9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就业援助服务 |
就业援助服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0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社保补贴 |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每年的10月和11月集中办理 |
不收费 |
11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 |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随时办理 |
不收费 |
13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单位招聘登记 |
单位招聘登记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等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4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人求职登记 |
个人求职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5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创业及创业终止登记 |
创业及创业终止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6 |
人社 |
公共服务 |
职业介绍服务及信息管理 |
职业介绍服务及信息管理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60个工作日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7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实名登记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8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险登记 |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9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险费缴纳 |
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费的缴纳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1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2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3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当月办理,下月发放 |
不收费 |
|
24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发放 |
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发放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当月办理,下月发放 |
不收费 |
26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7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缴费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8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9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减员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0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1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企业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变更 |
企业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变更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2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3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险记录查询打印 |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4 |
人社 |
公共服务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5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6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7 |
人社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8 |
人社 |
公共服务 |
劳动合同备案 |
劳动合同备案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9 |
人社 |
其他行政权力 |
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备案 |
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备案 |
企业法人 |
即办件 |
1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0 |
医保 |
公共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1 |
医保 |
公共服务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2 |
医保 |
公共服务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3 |
医保 |
公共服务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4 |
医保 |
公共服务 |
企业职工转个体医疗保险续接 |
企业职工转个体医疗保险续接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5 |
医保 |
公共服务 |
个体工商户变更医疗保险 |
个体工商户变更医疗保险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6 |
医保 |
公共服务 |
大病救助 |
大病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7 |
民政 |
行政给付 |
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 入学救助 |
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8 |
民政 |
公共服务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住市级儿童福利院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住市级儿童福利院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9 |
民政 |
行政给付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0 |
民政 |
行政给付 |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 |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1 |
民政 |
行政给付 |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2 |
民政 |
行政给付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3 |
民政 |
行政给付 |
临时救助给付 |
临时救助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4 |
民政 |
行政给付 |
特困人员供养给付 |
特困人员供养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5 |
民政 |
公共服务 |
高等院校特困补助证明 |
高等院校特困补助证明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6 |
民政 |
公共服务 |
城镇特困供养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 |
城镇特困供养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 |
自然人 |
即办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7 |
民政 |
行政给付 |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付 |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付 |
自然人 |
即办件 |
即时办理 |
即时办理 |
不收费 |
58 |
民政 |
行政给付 |
“血透100”贫困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慈善救助申请 |
“血透100”贫困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慈善救助申请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9 |
住建 |
行政确认 |
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 |
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0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1 |
卫健 |
公共服务 |
高龄津贴发放 |
高龄津贴发放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80-89周岁每年年底集中发放一次,90周岁以上每半年发放一次。 |
不收费 |
62 |
卫健 |
公共服务 |
生育登记 |
生育登记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3 |
卫健 |
公共服务 |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 计生服务 |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4 |
卫健 |
公共服务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5 |
卫健 |
公共服务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66 |
卫健 |
公共服务 |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核实 |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核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鉴定费 |
67 |
卫健 |
公共服务 |
省外计生服务管理关系迁移审核把关 |
省外计生服务管理关系迁移审核把关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8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城镇其他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 |
城镇其他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9 |
卫健 |
公共服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术”证明申请、审核)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术”证明申请、审核) |
自然人 |
承诺件 |
90个工作日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0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1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
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2 |
卫健 |
公共服务 |
城镇居民失业、无业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
城镇居民失业、无业计生家庭 奖励扶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3 |
残疾人服务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发放和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发放和管理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4 |
残疾人服务 |
行政给付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5 |
残疾人服务 |
行政给付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6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 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7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 康复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78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山东省视力、听力、言语、 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 儿童康复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79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生活补贴 |
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生活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80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人康复需求救助 (假肢、白内障等) |
残疾人康复需求救助 (假肢、白内障等)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81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 |
不收费 |
82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 |
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
不收费 |
83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 助学补贴 |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 助学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 |
不收费 |
84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 |
不收费 |
85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补贴 |
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补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长期 |
不收费 |
86 |
残疾人服务 |
公共服务 |
残疾人求职登记 |
残疾人求职登记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87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再生育审批初审 |
因鉴定为病残儿申请再生育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88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因不孕不育症申请再生育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89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再婚夫妻无共同生育子女 申请再生育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0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1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再婚夫妻(各育一个子女)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2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93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遗失)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4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损坏)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5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经营条件发生变化)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6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经营条件不发生变化)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7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变更经营范围)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8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变更店名、变更负责人)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9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0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
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
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14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01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变更 |
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14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2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注销 |
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14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3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登记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04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5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6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变更地址)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7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变更名称)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8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9 |
审批服务 |
行政许可 |
家庭成员变更备案 |
自然人 |
即办件 |
2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0 |
退役军人事务 |
其他行政权力 |
优抚对象临时救助 |
优抚对象临时救助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2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11 |
退役军人事务 |
其他行政权力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申请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申请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12 |
退役军人事务 |
其他行政权力 |
享受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身份认定申请 |
享受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身份认定申请 |
自然人 |
承诺件 |
40个工作日 |
4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13.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费用缴纳 |
水费缴纳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14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燃气费缴纳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5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电费缴纳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6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居民户业务办理 |
自来水居民户更名过户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17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燃气居民户更名过户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8 |
市政服务 |
公共服务 |
用电居民更名过户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附件3
村(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 号 |
所属 领域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办理形式 |
服务对象 |
办件 类型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 时限 |
收费 项目 |
1 |
人社 |
开展就业失业 登记工作 |
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 |
人社 |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 |
人社 |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 |
人社 |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 |
人社 |
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费的缴纳 |
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费的缴纳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 |
人社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 |
人社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领取资格认证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领取资格认证 |
公共服务 |
直接办理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8 |
人社 |
社会保险记录 查询打印 |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9 |
人社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 |
人社 |
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 |
人社 |
公益性岗位补贴 (收集与开发) |
公益性岗位补贴 (收集与开发) |
公共服务 |
直接办理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 |
人社 |
就业援助服务 |
就业援助服务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3 |
人社 |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4 |
人社 |
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
创业及创业终止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5 |
人社 |
职业介绍服务及信息管理 |
职业介绍服务及信息管理 |
公共服务 |
代办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承诺件 |
60个工作日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6 |
人社 |
个人求职登记 |
个人求职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7 |
人社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实名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8 |
人社 |
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参保、信息变更、注销登记 |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9 |
人社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人社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 |
人社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2 |
人社 |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资格认证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3 |
人社 |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当月办理,下月发放 |
不收费 |
|
24 |
人社 |
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发放 |
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发放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当月办理,下月发放 |
不收费 |
25 |
人社 |
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
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6 |
人社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
|
|
|
|
27 |
人社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8 |
医保 |
大病救助 |
大病救助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9 |
医保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0 |
医保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1 |
医保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 |
医保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3 |
卫健 |
省外计生服务管理关系 迁移审核把关 |
省外计生服务管理关系 迁移审核把关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4 |
卫健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术”证明申请、审核)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术”证明申请、审核)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90个工作日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5 |
卫健 |
高龄津贴发放 |
高龄津贴发放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80-89周岁每年年底集中发放一次,90周岁以上每半年发放一次。 |
不收费 |
36 |
卫健 |
生育登记 |
生育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7 |
卫健 |
城镇其他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 |
城镇其他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8 |
卫健 |
城镇居民失业、无业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
城镇居民失业、无业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9 |
卫健 |
病残儿医学鉴定 情况核实 |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核实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鉴定费 |
40 |
卫健 |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 办理 |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 办理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1 |
卫健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2 |
卫健 |
计划生育家庭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3 |
卫健 |
特别独生子女扶助金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4 |
卫健 |
再生育审批 |
因鉴定为病残儿 申请再生育 |
行政许可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5 |
卫健 |
因不孕不育症申请再生育 |
行政许可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6 |
卫健 |
再婚夫妻无共同生育子女 申请再生育 |
行政许可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7 |
卫健 |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 |
行政许可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8 |
卫健 |
再婚夫妻(各育一个子女)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 |
行政许可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9 |
退役军人事务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老年生活补助申请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老年生活补助申请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0 |
退役军人事务 |
优抚对象临时救助 |
优抚对象临时救助 |
其他行政权力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2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1 |
退役军人事务 |
享受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身份认定申请 |
享受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身份认定申请 |
其他行政权力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40个工作日 |
4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2 |
退役军人事务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申请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申请 |
其他行政权力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3 |
残疾人 服务 |
困难残疾人生活 补贴给付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4 |
残疾人 服务 |
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给付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5 |
残疾人 服务 |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 子女助学补贴 |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 子女助学补贴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 |
不收费 |
56 |
残疾人 服务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燃油补贴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燃油补贴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 |
不收费 |
57 |
残疾人 服务 |
残疾人求职登记 |
残疾人求职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8 |
残疾人 服务 |
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9 |
残疾人 服务 |
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60 |
残疾人 服务 |
山东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61 |
残疾人 服务 |
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 康复生活补贴 |
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 康复生活补贴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2 |
残疾人 服务 |
残疾人康复需求救助 (假肢、白内障等) |
残疾人康复需求救助 (假肢、白内障等)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3 |
残疾人 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发放和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发放和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4 |
民政 |
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 |
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 入学救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5 |
民政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6 |
民政 |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 |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7 |
民政 |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8 |
民政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9 |
民政 |
临时救助给付 |
临时救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0 |
民政 |
特困人员供养给付 |
特困人员供养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1 |
民政 |
高等院校特困补助证明 |
高等院校特困补助证明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2 |
民政 |
城镇特困供养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 |
城镇特困供养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3 |
自然资源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核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核 |
行政许可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4 |
农业农村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5 |
农业农村 |
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 |
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6 |
农业农村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合同鉴证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合同鉴证 |
其他行政权力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7 |
农业农村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合同备案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合同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
|
|
不收费 |
78 |
应急管理 |
自然灾害受灾生活救助 |
自然灾害受灾生活救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9 |
应急管理 |
自然灾害受损居民 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
自然灾害受损居民 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附件4
社区(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 号 |
所属 领域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办理形式 |
服务对象 |
办件类型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 时限 |
收费 项目 |
1 |
人社 |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 |
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 |
人社 |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 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 |
人社 |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 |
人社 |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 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 |
人社 |
公益性岗位补贴(收集与开发) |
公益性岗位补贴(收集与开发) |
公共服务 |
直接办理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6 |
人社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 |
人社 |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资格认证 |
公共服务 |
直接办理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8 |
人社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 |
人社 |
社会保险登记 |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0 |
人社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 |
人社 |
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 |
人社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3 |
人社 |
社会保险费缴纳 |
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费的缴纳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4 |
人社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领取资格认证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领取资格认证 |
公共服务 |
直接办理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5 |
人社 |
社会保险记录查询打印 |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6 |
人社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 |
公共服务 |
直接办理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7 |
人社 |
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8 |
医保 |
大病救助 |
大病救助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9 |
医保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0 |
医保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 |
医保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 |
医保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 |
民政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4 |
民政 |
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 |
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 入学救助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5 |
民政 |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 |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6 |
民政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7 |
民政 |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8 |
民政 |
临时救助给付 |
临时救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9 |
民政 |
特困人员供养给付 |
特困人员供养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0 |
民政 |
城镇特困供养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 |
城镇特困供养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1 |
文化教育 |
高等院校特困补助证明 |
高等院校特困补助证明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2 |
退役军人事务 |
优抚对象临时救助 |
优抚对象临时救助 |
其他行政权力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2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3 |
退役军人事务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待遇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 |
其他行政权力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4 |
退役军人事务 |
享受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身份认定 |
享受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身份认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40个工作日 |
4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5 |
残疾人 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发放 和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发放和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6 |
残疾人 服务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7 |
残疾人 服务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1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8 |
残疾人 服务 |
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39 |
残疾人 服务 |
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0 |
残疾人 服务 |
山东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1 |
残疾人 服务 |
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 康复生活补贴 |
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 康复生活补贴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2 |
残疾人 服务 |
残疾人康复需求救助 (假肢、白内障等) |
残疾人康复需求救助 (假肢、白内障等)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3 |
残疾人 服务 |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 子女助学补贴 |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 人子女助学补贴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 |
不收费 |
44 |
残疾人 服务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 |
不收费 |
45 |
残疾人 服务 |
残疾人求职登记 |
残疾人求职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6 |
卫健 |
高龄津贴发放 |
高龄津贴发放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80-89周岁每年年底集中发放一次,90周岁以上每半年发放一次。 |
不收费 |
47 |
卫健 |
生育登记 |
生育登记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8 |
卫健 |
城镇居民失业、无业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
城镇居民失业、无业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9 |
卫健 |
城镇其他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 |
城镇其他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0 |
卫健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1 |
卫健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 |
公共服务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无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2 |
卫健 |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核实 |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核实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鉴定费 |
53 |
卫健 |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4 |
卫健 |
省外计生服务管理关系 迁移审核把关 |
省外计生服务管理关系 迁移审核把关 |
公共服务 |
代办 |
自然人 |
即办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5 |
卫健 |
再生育审批 |
因鉴定为病残儿申请再生育 |
行政许可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6 |
卫健 |
因不孕不育症申请再生育 |
行政许可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7 |
卫健 |
再婚夫妻无共同生育子女 申请再生育 |
行政许可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8 |
卫健 |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 |
行政许可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9 |
卫健 |
再婚夫妻(各育一个子女)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 |
行政许可 |
受理初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3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60 |
住建 |
公共租赁保障对象资格认定 |
公共租赁保障对象资格认定 |
行政确认 |
代办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无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附件5
淄博市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建设指导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完成情况 |
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三个一” |
人员一口管理 |
1. 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备,足额到岗到位,保障人员队伍稳定。 |
|
2. 择优选派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人员一口管理,由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直接管理考核。 |
|
||
3.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由专人负责管理。 |
|
||
事项一窗通办 |
1.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目录清单内事项(镇级135项、街道118项)全部进驻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
|
|
2. 探索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办)理。 |
|
||
3. 落实事项办理权限,编制服务指南、业务手册等,规范办理流程、标准。 |
|
||
4. 推动更多事项即来即办,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全面推行“一窗通办”。 |
|
||
5. 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相同事项域内通办。 |
|
||
6. 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政务服务“好差评”、绩效考核等管理服务制度。 |
|
||
7. 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
|
||
审批一枚印章 |
1.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加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印章。 |
|
|
2. 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下放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加盖由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向镇(街道)制发带有编号的行政审批业务专用章。 |
|
||
3. 规范盖章事项、范围,强化印章、空白证照等管理,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应用。 |
|
||
村级便民服务站实行“三个办” |
一般事项“就近办” |
1. 以“六有一能”为基本要求,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
|
2. 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公共服务类和便民服务类事项延伸到村(社区)受(办)理。 |
|
||
3. 针对性制定事项清单,编制事项服务指南,精准提供差异化政务服务。 |
|
||
4. 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用政务服务平台受(办)理业务,完善山东政务服务网村(社区)站点建设,深入推进事项上网。 |
|
||
高频事项“自助办” |
1. 有条件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配备商事登记、人社、医保、税务等智能设备或服务终端。 |
|
|
2. 设置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等自助设备,满足企业群众自助办理业务需求。 |
|
||
3. 做好事项网上运行、自助设备日常维护以及“自助办”咨询辅导工作。 |
|
||
4. 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 |
|
||
复杂事项“帮办代办” |
1. 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明确服务范围,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 |
|
|
2. 加强帮办代办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培训。 |
|
||
3. 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角、延时预约、政务服务“好差评”等管理服务制度。 |
|
||
4. 为交通不便、居住分散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免费上门服务。 |
|
||
5. 开通错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服务。 |
|
||
6. 依托村(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
|
||
基层便民服务机制推行“三项创新” |
建立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 |
在周村区试点设立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下沉到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办公,区级行政审批事项下移至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办理,实现区级行政审批就近办理,其他具备条件的区(县)探索推广这一模式。 |
|
成立镇级政务服务局 |
在临淄区金山镇、桓台县马桥镇试点设立镇政务服务局,镇政务服务局与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办公,赋予部分区(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直接审批办理权限,实现区(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在镇政务服务局直接办理。 |
|
|
实施“政务+金融(邮、商)”服务 |
1. 依托银行金融网点、邮政网点、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功能园区等合作机构单位建立“政务+金融(邮、商)”合作服务网点。 |
|
|
2. 规范签订合作协议,丰富合作服务网点配置,完善配套设施设备,健全工作制度规范,选配专(兼)职服务人员。 |
|
||
3. 不断增加合作服务网点可查询办理事项数量,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合作服务网点查询办理。 |
|
||
4.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查询办理进一步下沉、延伸,持续扩大政务服务覆盖面和企业群众受众面。 |
|
附件6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三个三模式”评分表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测评人:
序号 |
评估要点 |
落实情况 |
得分 |
1 |
是否有成立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文件,明确主任任命及人员花名册,是否做到人员由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2分) |
|
|
2 |
是否有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工作纪律制度。(2分) |
|
|
3 |
是否进驻镇级事项135项、街道事项118项(包括公示淄博市统一的镇级129项、街道112项事项清单,公示清单明确即办件、承诺件;以及按照实际情况特色入驻6项水电气等缴费及变更过户事项)。(5分) |
|
|
4 |
是否有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事项入驻授权书。(1分) |
|
|
5 |
是否有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1分) |
|
|
6 |
是否在窗口摆放便民服务中心为实施主体的服务指南,服务指南的内容是否明确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5分) |
|
|
7 |
是否设置“综合受理”“老年人服务”“军人依法优先”“无证明城市监督”“帮办代办”“找茬”“通办服务”等窗口,是否真正做到一窗通办。(2分) |
|
|
8 |
是否查看系统有超时待办件,是否有业务办理台账。(2分) |
|
|
9 |
是否有“一链办理”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2分) |
|
|
10 |
是否有跨区域通办事项清单及业务办理台账。(2分) |
|
|
11 |
是否有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实施细则。(3分) |
|
|
12 |
是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公示?(包括政务公开制、投诉处理制、AB角无缺位制、十要十严禁、窗口无否决权、找茬、非工作时间延时预约上门服务、告知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周末无休+节假日预约制、档案管理制等各类制度)。(10分) |
|
|
13 |
是否镇级政务服务事项的结果证照文件只加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印章?是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只加盖行政审批业务专用章?是否真正做到“一枚印章管审批”。(6分) |
|
|
14 |
是否查看山东政务服务网事项要素展示与服务指南线上线下一致?是否淄博市政务服务平台流程全部配置,是否现场抽查事项能顺利办结。(5分) |
|
|
15 |
是否查看淄博市政务服务平台日常办件量。(2分) |
|
|
16 |
是否摆放山东政务服务网宣传引导?是否摆放自助机推进网办。(2分) |
|
|
17 |
是否设置咨询引导、自助网办、休息休闲等功能区。(2分) |
|
|
18 |
是否配备自助设备及电脑、复印机、老花镜、雨伞、报纸架、药箱等便民服务设备。(2分) |
|
|
19 |
是否有帮办代办、延时预约上门服务台账、告知承诺台账、“好差评”台账等。(5分) |
|
|
20 |
是否编制“一窗受理”业务手册或者“零基础手册”并且摆放在窗口。(5分) |
|
|
21 |
是否制定培训方案,是否在组织业务办理、系统操作、服务礼仪等方面有培训记录。(5分) |
|
|
22 |
是否有区级事项下放至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下放文件。(2分) |
|
|
23 |
是否统一建立“好差评”工作相关国家、省、市制度文件汇总册(首页提供目录清单)。(2分) |
|
|
24 |
是否在窗口位置规范摆放“好差评”群众满意度评价卡。(1分) |
|
|
25 |
是否建立“好差评”群众满意度评价卡信息统计表台账。(2分) |
|
|
26 |
是否“好差评”评价卡信息统计表台账内容能与评价卡信息对照一致。(2分) |
|
|
27 |
是否在大厅显要位置规范摆放“好差评”群众满意度评价卡投放箱(具备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级评价方式)。(2分) |
|
|
28 |
是否办事窗口全部统一摆放“好差评”评价二维码信息。(2分) |
|
|
29 |
是否办事窗口能够熟练掌握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受理流程,主动邀请办事群众进行现场扫码评价。(2分) |
|
|
30 |
是否设有“无证明城市监督服务专窗”。(1分) |
|
|
31 |
是否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进行了固化宣传。(2分) |
|
|
32 |
是否根据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修改了办事指南。(2分) |
|
|
33 |
是否窗口业务办理对免提交清单进行了逐项落实。(2分) |
|
|
34 |
是否窗口业务办理还存在索要证明材料的情况。(2分) |
|
|
35 |
是否按协查单位的证明材料协查核验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需各村居开具的证明材料协查核验工作。(2分) |
|
|
36 |
是否在便民服务领域有特色亮点工作。(3分) |
|
|
附件7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三个三模式”评分表
镇(街道)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测评人:
序号 |
评估要点 |
落实情况 |
得分 |
1 |
是否按照“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推进村级便民服务标准化。(10分) |
|
|
2 |
是否设置“综合受理”“帮办代办”等窗口?是否合理设置咨询服务、窗口服务、便民服务、休息等候等功能分区。(10分) |
|
|
3 |
是否进驻村级事项79项、社区事项60项,并进行事项目录公示。(5分) |
|
|
4 |
是否有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2分) |
|
|
5 |
是否在窗口摆放服务指南,服务指南的内容是否明确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10分) |
|
|
6 |
是否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即是否可以登录淄博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3分) |
|
|
7 |
是否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可查询该村(社区)站点,是否站点下放公示事项可以外网申报。(5分) |
|
|
8 |
是否查看山东政务服务网事项要素展示与服务指南线上线下一致?是否淄博市政务服务平台流程全部配置,是否现场抽查事项能顺利办结。(5分) |
|
|
9 |
是否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帮办代办、AB角、延时预约、上门服务、政务服务“好差评”等管理服务制度。(15分) |
|
|
10 |
是否有帮办代办实施细则以及村(社区)帮办代办人员名单。(5分) |
|
|
11 |
是否有帮办代办、延时预约上门服务、“好差评”等台账。(10分) |
|
|
12 |
是否多渠道展示“好差评”评价渠道,窗口是否摆放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评价牌、“评议卡”等,评议卡投放箱是否具备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级评价方式。(10分) |
|
|
13 |
是否定期组织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的培训并有培训记录。(5分) |
|
|
14 |
是否布设政务服务自助设备?是否可在政务服务自助设备查询办理商事登记、人社、交通、不动产、税务等10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2分) |
|
|
15 |
是否在便民服务领域有特色亮点工作。(3分) |
|
|
附件8
政银(邮、商)合作政务服务网点
“三个三模式”评分表
便民服务点 测评人:
序号 |
评估要点 |
落实情况 |
得分 |
1 |
是否有与各政银(邮、商)合作机构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15分) |
|
|
2 |
是否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能办事”基本要求,标准化、规范化的配置合作网点。(15分) |
|
|
3 |
是否有事项下放至政银(邮、商)网点受理、办理的文件。(10分) |
|
|
4 |
是否熟练应用山东政务服务网帮助申请人申办业务。(10分) |
|
|
5 |
是否有业务办理台账。(10分) |
|
|
6 |
是否公示可办理事项清单。(10分) |
|
|
7 |
是否建立政银(邮、商)合作制度并公示。(10分) |
|
|
8 |
是否有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的业务培训记录。(10分) |
|
|
9 |
是否在便民服务领域有特色亮点工作。(10分) |
|
|
附件9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挂包镇(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一览表
姓名 |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胡 冰 |
丝绸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韩 振 高志扬 |
大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
王 伟 |
王村镇便民服务中心 |
孙萃媛 刘骏慧 |
青年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
李 宁 |
南郊镇便民服务中心 |
田 力 李长勇 |
永安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
赵 明 |
北郊镇便民服务中心 |
徐爱霞 许 琪 |
大学城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
||
宗媛媛 |
城北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许 哲 刘佳蕾 |
挂包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10
周村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选拔工作人员(2名)推荐表
序 号 |
姓名 |
性 别 |
年龄 |
学历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原工作岗位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注:推荐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业务能力强,适合从事政务服务窗口一线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5日后出生)。
4.由各镇(街道)选拔推荐,并加盖公章,于8月25日下午5:00前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韩振 联系电话:6195912)
附件11
周村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配备工作人员(1-2名)备案表
序 号 |
姓名 |
性 别 |
年龄 |
学历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原工作岗位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注:推荐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业务能力强,适合从事政务服务窗口一线工作。
2.由各镇(街道)配备推荐,并加盖公章,于8月25日下午5:00前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韩振 联系电话:6195912)
淄博政务服务“齐好办”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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