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周村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24〕3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4-5449394
成文日期
2024-05-28
发文日期
2024-05-2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周村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周政办发〔2024〕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委同意,现予公布,请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二、公众参与是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需要缩短期限的,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决策事项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可能对企业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各方面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公众参与意见报告,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意见人。
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专家论证可以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组织开展,形成专家论证报告,依据论证意见修改决策草案。
四、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按照有关规定已对有关风险可控性进行评价、评估的,不做重复评估。风险评估可以结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工作同步组织。
五、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由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初审和部门会签,并经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送区司法局进行审查,形成合法性审查报告。
六、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当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并按规定履行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程序。决策承办单位提请审议,应当提交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参与意见报告、专家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之前年度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但尚未完成的事项,应当按照要求继续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调研论证确实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应当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28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八、决策承办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承办主体责任,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附件:周村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周村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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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基本内容 |
决策具体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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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淄博市周村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分析我区老年人口及养老服务设施现状基础上,根据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规划了我区近期(2025年前)及远期(至2035年)养老服务设施。包括规划养老服务设施配置类型、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社区居家服务设施规划等内容。 |
区民政局 |
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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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淄博市周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分析殡葬服务设施现状,确立规划发展目标,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区级、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的数量及建设标准。 |
区民政局 |
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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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淄博市周村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 |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范化、综合治理科学化,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纲要》《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等法规及文件,编制《淄博市周村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 |
区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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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淄博市周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
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守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根据《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淄博市周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作为淄博市周村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
区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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