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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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21-None | 文号: | 〔〕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民政府 |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
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护野生动物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必然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效能,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防范公共卫生风险,2021年1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1〕6号);2021年3月16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1〕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26),安排部署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二、决策依据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1〕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1〕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2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依法开展我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学应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有力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重要举措
(一)全面开展野生动物资源监测
通过开展陆生、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监测,全面、准确掌握资源现状,建立资源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实行动态化监测。结合野生动物活动规律,科学、合理制定相应保护规划,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全覆盖快速高效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实现伤病野生动物及时、专业救治。实施疫源疫病监测,提升生物灾害防控能力水平。
(二)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
加大野生动物行业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数据库,实施动态化管理。加强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毁坏农作物、水产品、林果、捕捞渔具、养殖设施等财产损失的调研,摸清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倡导禁食风尚。
(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定期组织野生动物专题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巡护巡查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严密排查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及时清理网上违规信息。持续开展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强化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侦办,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四)建立野生动物协调配合机制
研究制定保护管理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的保护管理机制。将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监测、禽流感疫病防控、栖息地保护修复、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收容救护体系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力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效。
(解读单位: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解读科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解读人:王生光 联系电话:0533-6195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