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周政办字〔2021〕1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1〕6号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26号),扎实推进我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实施资源保护

(一)开展资源调查。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积极开展全区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全面、准确掌握资源现状,为全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提供数据支撑。适时启动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项目,利用3-5年时间形成全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成果,建立资源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测。(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重要物种的常规资源调查监测,建立栖息地生态环境的常规监测系统,利用3-5年时间掌握全区水生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分布区域和洄游规律等数据。(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加强生态保护。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系统完整性、连通性,结合野生动物活动规律,科学、合理制定相应保护规划,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根据野生动物自然分布情况和生物学特性,依法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依法从严审批猎捕许可。(区自然资源局牵头)

(三)及时救治伤病动物。以“伤能治、病能医”为目标,以“及时、就近”为原则,在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的基础上,强化人力、财力保障,配备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构建全覆盖、快速高效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制定收容救护技术指南和管理制度,实现专业化救治,规范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强化水生野生动物救助和增殖放流,完善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维护和改善水生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保护和增殖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四)科学实施疫病监测防控。结合全区野生动物资源分布情况,探索在孝妇河、南部山区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区域设置监测站点,指导有关镇办科学设置监测范围和路线,配备设施设备,实施动态监测。(区自然资源局牵头)

(五)加强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待《周村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出台后,严格按照要求,积极采购、储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中必要的物资和装备,保障疫情防控队伍建设,提升生物灾害防控能力水平,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二、提升依法保护力度

(一)依法规范行业秩序。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加大野生动物行业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规开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事项办理。鼓励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纳入各级林长制、河长制工作内容。组织开展排查统计,建立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数据库,准确、全面掌握行业现状,实施动态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妥善处置致害损失。加强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毁坏农作物、水产品、林果、捕捞渔具、养殖设施等财产损失的调研,待全省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范围、程序以及补偿标准制定后,按要求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政策。(区自然资源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构建共同保护格局。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单位、新闻媒体及公益组织,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倡导禁食风尚,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氛围。(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一)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能力。定期组织野生动物专题技术培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专业保护能力,建立健全巡护巡查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执法装备设施,依法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强化野生动物交易监管。采取执法检查、技术布控、线上线下、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严密排查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及时清理网上违规信息,加强部门配合,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周村邮政分公司配合)

(三)严厉打击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强化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侦办,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区公安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待全省搭建统一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系统后,按照“全区一盘棋”的工作思路,采集、整合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地、人工繁育场所等各类信息化资源大数据,提升管理的精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区、镇办上下联动、动态监管、资源共享。(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大数据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事关生态安全和公众卫生安全,各镇办、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依法依规抓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支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管理局面。

(二)强化部门联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职责,在“十四五”期间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制定保护管理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的保护管理机制,实现养殖、运输、加工、买卖、邮寄等各环节、全链条监督管理,有力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三)加大资金投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主动联合财政部门,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将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监测、禽流感疫病防控、栖息地保护修复、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收容救护体系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能力建设,有力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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