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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09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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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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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第一批)已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周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周政发〔201857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二、公众参与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凡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均应当组织公众参与。

组织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采取公开决策草案,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委托公共媒体或调查研究机构问卷调查或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公开决策草案应当首先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根据需要可同时通过政务新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0日。

区司法局指导决策具体承办部门确定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具体方式,决策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实施,对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公众参与意见报告。对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意见人和建议人。

三、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论证。特别重大复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咨询论证。

区政府办公室应当就决策事项是否需要履行专家咨询论证程序以及履行的具体方式提出意见,会同决策具体承办部门组织实施专家咨询论证,依据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决策草案,并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报告。

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隐患,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区委政法委指导决策具体承办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及相关细则、操作指南要求组织实施评估工作,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五、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由区司法局组织实施。决策具体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在完成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并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初审和部门会签后,将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后,应当会同决策承办部门修改决策草案,并形成合法性审查报告。

六、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当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并报区委研究同意。决策具体承办部门提请审议,应当提交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参与意见报告、专家咨询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同一事项有两个以上决策草案的,应当提交比较分析资料。

七、列入之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但尚未完成的事项,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要求继续履行程序,对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事项,应及时报请区政府对目录进行调整。

八、区司法局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运行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决策具体承办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承办主体责任,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附件:周村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周村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第一批)

   

重大行政

决策名称

决策依据

决策基本内容

具体承办

部门

计划提交

审议时间

1

编制周村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根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从发展现状、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明确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发展的目标及保障措施。

周村区

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

2

编制周村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淄博市城市公共交通“十四五”规划》 
《淄博市农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周村区区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 年)》《淄博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全面分析周村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水平,研判综合交通运输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家、省和淄博市、周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交通行业的发展要求,着重分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在发展重点、发展方向等方面面临的要求。结合上位规划和周村区既有各类交通规划,分析、梳理、总结周村区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态势,进而提出“十四五”期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任务、资金需求等内容。

周村区

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

3

编制周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包含基础与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与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内容。通过对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进行深入调研分析,梳理我区智慧城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设需求,并结合国内外智慧城市发展趋势,提出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总体框架。编制《周村区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规划》,全面统筹推进我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周村区

大数据局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