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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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23-5335435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2-17 09:13:17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民政府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2号楼418室;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389;邮箱:zc6195389@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周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和义务,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工作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
2022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4件;通过“周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周村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周村区人民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区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区政府文件及政策解读、区政府公报等信息7465条。深化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共发布政策解读20件;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共发布形象化、通俗化政策解读4件。全面推进“五公开”,做好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学校信息20所、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信息7家、水电气暖等民生服务企业信息9家,在区政府和部门网站共新建目录593个,公开信息836条。加强政民互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4次,组织“市民看城市变化”等各类开放活动14次。
(二)依法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做好申请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2022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与去年持平,其中,自然人申请67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竣工相关手续、集体土地征收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69件(含上年结转3件,本年度收到申请结转下年办理2件),其中予以公开52件,占75.36%;部分公开3件,占4.35%;无法提供11件,占15.94%;不予处理1件,占比1.45%;其它处理2件,占2.90%。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做好省、市、区三级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的数据联通工作,对2007年以来网站上传的文件进行有效性标注,共标注文件1783份;按照新标准、新格式,重新上传规范性文件67份、一般性文件117份。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各部门单位均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和审查人员,严格信息公开保密程序和工作纪律,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生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情况。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专题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新建“疫情防控”专题,结合省、市考核评估指标的变化,优化“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专题。规范做好全区45个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 35个、新浪微博 5个、抖音账号3个、今日头条账号2个)信息发布工作。依托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设置《周村区人民政府公报》等政府公开文件免费取阅点。
(五)严格履行监督保障职能
强化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制定印发《2022年周村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五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进行任务目标分解,明确具体要求和责任单位。强化人员配备,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经济社会目标发展考核,对工作滞后的镇街道、部门单独约谈调度,确保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2022年,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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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19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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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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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5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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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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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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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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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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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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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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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984.5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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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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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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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7 |
1 |
0 |
0 |
0 |
0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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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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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1 |
1 |
0 |
0 |
0 |
0 |
5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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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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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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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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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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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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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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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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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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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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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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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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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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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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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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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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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8 |
1 |
0 |
0 |
0 |
0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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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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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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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5 |
0 |
0 |
5 |
0 |
4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部门在工作时搞“突击”,临近考核“开夜车”,存在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不会公开、被动应付等现象。
二是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水平不够均衡。部分部门单位人力不到位,缺乏专业人才,对于政务公开的规定要求掌握不系统,一定程度上存在应付凑付的现象,无法满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三是公开事项不标准、不规范。部分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避重就轻问题,对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手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公开等内容搞半公开、粗略公开、合并公开。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协调推进会议,调度督导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各单位重视程度。
二是全方位提升承办部门单位业务水平。会同区司法局,组织各部门单位、镇街道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与行政复议工作培训,切实提升各部门单位、镇街道受理、答复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水平。
三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方便获取信息。推行信息公开内容模板化,针对存在的半公开、粗略公开、合并公开问题,制作公开模板,统一标题、统一格式,由各部门单位填充内容,确保公开要素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我区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2022年度,全区政府系统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5件,办复率100%;办理政协提案148件,办复率100%。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涉及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全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予以公开。
3、创新政务公开督促指导模式,针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形,持续加大日常检查指导力度,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倒逼推进落实质量和效率。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限时抓好督促整改。每半年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从群众视角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从专业角度查找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加以整改提升。
4、根据《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2022年周村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分解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五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任务目标,明确具体要求和责任单位,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