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01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名义发布的重要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园区管理校城融合等各类信息。

 (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其他

 主要包括:本中心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zhoucun.gov.cn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微信、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区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政务公开栏目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区政府以及区政府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综合部

办公地址:淄博大学城创业中心1号楼

邮政编码:255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533-7870013(无)

邮箱:zbjkqdxcyq@zb.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中心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中心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机关: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综合部,电话:0533-7870012,邮箱:zbjkqdxcyq@zb.shandong.cn,地址:淄博大学城创业中心1号楼906,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周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6195389,邮箱:zcqdzxxzx@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周村区人民政府,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电话:0533-6195389,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65607,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关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说明

时间:2021-04-23

 

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为2021年3月新变更的事业单位,不涉及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