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2024年4月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6MB2866924L/2024-543620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4月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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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6433390
  电子邮箱:hbjxukeke@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200吨水处理设备技术提升项目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周隆路宋家村东

山东金嘉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渡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现有年产200吨水处理设备项目,该项目于202211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120日取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周环报告表[2023]07号),并于202383日自主验收。因市场规划原因,企业拟投资200万元由南郊镇吴家工业园周隆路6711号搬迁至南郊镇周隆路宋家村东。该项目占地40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在现有项目及设备的基础上,新增电焊机、空压机、蒸汽发生器等设备,项目建设后形成年产200吨水处理设备的生产规模。

1、项目打砂除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管道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溶胶、加热、刷胶工序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中表2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排放限值。蒸汽发生器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根高 15米的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当地管理要求。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焊接工序和钢板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 (DB37/ 3416.3-2018)等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危废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废水和废气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