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5年4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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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MB2866924L/2025-551249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6433390
电子邮箱:hbjxukeke@zb.shandong.cn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15000吨不锈钢管及换热器管技术改造项目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华大道18888号 |
淄博泽农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1600平方米,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本项目企业拟淘汰厂区现有剪板机、刨边机、折弯机等设备,对现有5条生产线设备进行改造,使其实现自动化,同时新增5条新型全自动不锈钢管生产机组,并新建全自动智能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特大制管机、模具、除尘设备等前沿高效设备,新上酸洗工艺,配备先进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建成后,全厂能够达到15000t/a不锈钢精密管、换热器管、弯头、三通的生产能力。 |
1、本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抛光机自带的密闭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切割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为水洗工艺排水、喷淋塔排水及职工生活污水,水洗工艺废水和碱吸收装置排水经“调节池+除氟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二级反渗透”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车间排放口六价铬、总铬、总镍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厂区总排口氟化物和全盐量排放浓度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 3416.3-2025)一般保护区要求,其他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酸洗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间、一般固废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废水及废气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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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锈钢钛管及钛合金海水淡化设备平台技术改造项目 |
淄博市周村区新华大道与丝绸路交叉口 |
淄博顺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9980平方米,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本项目企业拟淘汰厂区液压闸式剪板机、合缝机等设备,引入全自动不锈钢钛管生产机组、开平机、分条机、激光切割机、水压机、退火炉、弯头机等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不锈钢管类产品和钛合金管类产品加工能力共15万吨。 |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施工期间须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场所要采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粉性材料要集中存放并进行遮盖;建设车辆自动冲洗平台,运输土方的车辆要采取密闭运输,防止沿途漏撒引发扬尘,做好各种防尘工作。施工期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防止噪声扰民,确保施工期间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本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本项目废水为水洗工艺排水、碱吸收装置排水及职工生活污水,水洗工艺废水和碱吸收装置排水经“调节池+除氟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二级反渗透”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车间排放口六价铬、总铬、总镍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厂区总排口氟化物和全盐量排放浓度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 3416.3-2025)一般保护区要求,其他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东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a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酸洗池、污水处理站、危废间、一般固废间、硝酸和氢氟酸储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8、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9、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废水及废气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10、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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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产6000吨无卤阻燃母粒技改项目 |
淄博市周村区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产业园淄博京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淄博京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恒生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9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项目新上三条新型无卤阻燃母粒材料生产线,新上密炼机、双螺杆挤出机、单螺杆挤出机、包装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6000吨无卤阻燃母粒的生产规模。 |
1、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挤出工艺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密炼工艺产生的VOCs经管道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两股废气共同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2、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冷却水对半成品进行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仓库、危废间、一般固废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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