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5年5月3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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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MB2866924L/2025-552142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3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6433390
电子邮箱:hbjxukeke@zb.shandong.cn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2万台电热锅抛光项目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丰乐村村委往东200米 |
淄博佳泓电器有限公司 |
山东普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733平方米,总投资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5万元,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购置设备对冲机、铆耳机、压盘机、覆底机、抛光机等11台(套)及其他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电热锅2万台。 |
1、本项目覆底、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冷却循环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损耗;钎铝焊料稀释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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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东一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不定形耐火新材柔性生产线项目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西铺村村委东南500米 |
山东一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本项目利用现有的厂房进行密封性改造,新增自动化提升料斗,密闭式自动化配料仓、立轴行星式搅拌机、分装机等设备,建设2条不定形耐火新材柔性生产线,可达年产6000吨不定形耐火新材料的规模。 |
1、1#、2#生产线上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卸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密闭收集,以上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P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2耐火材料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做好车间密闭,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化粪池、固废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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