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6年4月2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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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6924L/2026-557704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24、25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6433390
电子邮箱:hbjxukeke@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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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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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处理1万吨废旧耐火材料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 |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王耐分公司厂区内 |
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对钢铁等企业使用过后的废旧耐火材料进行回购,存入现有原料仓库内,对现有原料仓库进行改造,增加除尘设施,块状耐火材料经现有破碎机破粉碎后形成粉状耐火材料,经磁选、筛分后可直接加入相关原料中使用,每年可购入及处理废旧耐火材料约1万吨,代替现有原料,不增加产能,厂区内年总生产能力9万吨不发生变化。 |
1、项目卸车、原料堆存、人工分拣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42)排放;上料和鄂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26米高的排气筒(DA017)排放;两条生产线锥破、环辊磨、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由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6米高的排气筒(DA016)和(DA01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2耐火材料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颗粒物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790-2025)表4 浓度限值。厂区的颗粒物无组织控制措施需要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790-2025)5.1相关要求。 2、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固废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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