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MB2866924L/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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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部署,健全机制,规范运作,完善公开的制度,提高公开的效果,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明确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制度管理。根据我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修订完善了《淄博市环保局周村分局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周村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通过省市环境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有利于信息公开,我局在省市环境网站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4、抓好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局要求全区环保重点企业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一是严格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等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信息。通过其网站、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一起,上级复议机关驳回原告请求。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按照区政府的部署,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政策解读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仍不同程度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质量和效果欠佳等问题。三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兼职的多,专职的少,力量相对薄弱,制约了整体工作推进。

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策水平。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方便公众能够查询。三是强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全方位、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8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