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淄博市环保局周村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MB2866924L/2016-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3-30 发布机构: 周村区环保分局

淄博市环保局周村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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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环保局周村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局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概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淄博市环保局周村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将我局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都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明确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条例》,根据省、市和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周村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周村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通过省市环境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更新信息量共计81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2015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有利于信息公开,我局在省市环境网站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群众来电来信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着力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1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局属各事业单位在局领导部署下,依托省、市环境网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都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深,工作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程序和各部门职责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2016年,淄博市环保局周村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简化和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公开时效、逐步增加和细化主动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淄博市环保局周村分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