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MB2866924L/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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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办信息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对于应该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做到全部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已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按时答复,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并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

(一)主动公开情况。利用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权责清单、“三公经费”决算预算、重要工作进展等,确保了相关决策及时传送到基层、群众,较好地发挥了“传达政令、指导工作、沟通信息、服务经济”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区生态环境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按科室职责负责本科室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四)平台建设。我局的政府信息统一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通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借助“周村环保”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正确引导舆论。

(五)监督保障。按照要求制定并公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流程和操作准则,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工作考核情况。2021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

(七)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评议。2021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未受到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等部门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虽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科室职责有待进一步厘清,公开程序不够流畅;二是各科室多忙于业务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多以文字为主,图文并茂内容较少。

下一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将厘清信息公开科室职责,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各业务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每个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