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MB2866924L/2024-542626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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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

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四楼西首;邮编:255300;电话:0533-6458010;电子邮箱:hbjbangongshi@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上级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覆盖面和参与度,持续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取得了积极成效,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主动公开方面

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2023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主动公开和更新的政府信息24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开部门会议3条,空气质量状况20条,土壤污染防治情况1条,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条,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1条,环评审批信息145条,水环境质量7条,饮用水安全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5条,政协委员提案3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条,“双随机、一公开”9条,行政执法信息17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2条,乡村生态振兴工作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2023年进行政策解读的文件2件。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础上,满足企业和群众个性化、合理化的需求。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工作,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登记,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和严谨性。

4.平台建设方面

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做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2023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583条宣传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

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信息公开责任,建立健全日常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培训制度,每年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一次,加强对各科室的日常指导与监督,抓好有关问题整改,强化学习培训,积极调动全局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决策、规定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并编入信息公开目录。二是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三是加大普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3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未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2023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共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提案1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答复,办复率100%

3.2023年周村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文件我单位均按照要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