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关于对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三十一)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6MB2866924L/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5 发布机构: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关于对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三十一)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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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三十一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三十一问题涉及我区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环境监管仍存在较多漏洞,个别企业存在偷排、偷埋现象。

桓台县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偷排废水,该公司厂内和厂外东侧、南侧均受到倾倒的酸性污水污染。齐鲁化工园区淄博新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2017年以来,每年将约22万m3化工废水直接通过城镇污水管网排往齐城污水处理厂。淄川区良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制砖的名义接收博山区污泥8137.22吨,实际掩埋在该公司附近的废弃窑坑内,无三防措施,也没有接收和使用台账,存在很大的环境隐患。

二、整改目标

深入开展问题排查,不断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

一是以舆情热点、公众诉求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各级强化监督帮扶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举一反三,杜绝类似环境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多形式的环境执法,多渠道发现、查找环境问题,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偷排偷倒等破坏生态环境、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宣传工作,多渠道公开各级有奖举报方式,特别对企业、村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完成情况

排查梳理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环境问题线索,对查明的环境问题,压实责任全面细致开展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环境信访问题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按要求高标准完成整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细化落实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手段,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宣传发动和资金争取工作,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公示自2023726日至202381日。

    联系电话:0533-6458011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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