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对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四)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
---|---|---|---|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6924L/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5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关于对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四)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问题涉及我区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底数不清,合力不够,效果不佳。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仅淄博峰霞陶瓷有限公司等3家建陶企业,就有8台水煤浆炉、1台干燥塔、4条干燥窑未纳入《淄博市工业炉窑信息表》。淄博市纳入清单的4121条(台)炉窑中,有1812条(台)无立项或技改手续,有3030条(台)无规划手续,有80条(台)无土地手续。
二、整改目标
完善工业炉窑清单,加强部门协调,合力攻坚提升成效。
三、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确定的8大类26小类工业炉窑和市有关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分别再摸排建立全区工业炉窑清单,报区生态环境分局汇总,2021年11月底前完善周村区工业炉窑清单;二是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纳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加强日常管控,对缺少立项或技改、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的,按有关政策文件于2022年7月底前予以完善,逾期不能完成的,各相关部门依据市定整改措施,依法处置到位。
四、完成情况
一是对全区工业窑炉进行全面摸排,将所有窑炉纳入工业窑炉信息清单,共77家企业,352个子窑。二是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纳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加强日常管控,对缺少立项或技改、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的,按有关政策文件予以完善,无法完善手续的4家企业已关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公示自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
联系电话:0533-6458011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