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我区信访件66件已完成整改,2025年11月-12月组织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附件内联系方式。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自我验收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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