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1648)自我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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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6924L/2026-557157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17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
第三轮省(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1648)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周村区永安办事处杨树行子9号对面堆放土堆,未设有防尘措施,扬尘严重,要求治理。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周村供电中心已于2024年8月2日下午17点完成施工,并对土堆和砖块进行了清理,杜绝扬尘问题。二是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馈问题。已办结。
四、验收情况
2025年3月16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31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供电中心,联系电话:2336850。
周村供电中心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