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1658第十批)自我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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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6924L/2026-558423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25 | 发布机构: | 周村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1658第十批)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309国道、102省道扬尘管控存在不到位,对照全市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工作要求还存在短板,日常监管存在不足。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道路保洁;
2.区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执法,严查车辆超载、物料漏撒行为;
3.周村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加强道路巡查,及时组织完成路面养护。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加强交通执法及公路巡查管理,做好路面保洁,减少扬尘污染。完成路面养护修复工程,加强巡查管理,严查车辆超载、物料漏撒行为,做好路面保洁,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实现整改目标。
四、验收情况
2026年5月21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5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6038821;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6400077淄博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周村公路事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05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