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SD202506270225)自我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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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6924L/2026-558424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25 | 发布机构: | 周村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SD202506270225)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周村区苏李村附近胶王路修路工程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1.淄博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周村公路事业服务中心督促施工单位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2.王村镇政府、淄博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周村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该路段巡查监管,做好洒水降尘,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加强巡查管理,做好路面保洁,减少扬尘污染。
四、验收情况
2026年5月21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5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淄博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周村公路事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05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