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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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MB2866924L/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7-0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备注 |
1 | 对污染源的日常环境监管 | 污染源单位 | 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
| 随机抽查 | 1、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对本行政区不少于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双随机抽查相关事宜的通知》(鲁环函[2019]223号)自2019年7月起,抽查主体调整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全市范围内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县(市、区)派出分局按照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派发抽查任务完成随机抽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