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
标题: 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67797477216/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

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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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部署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要求。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及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电话:05336195137;邮政编码:255300 )

(一)主动公开

一是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信息管理员严格遵循《条例》中的要求操作,对信息公开的流程及各项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确保信息工作显实效。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固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管理。2020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周村区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回复。2020年度我中心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中心明确领导负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四)平台建设

2020年,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相关要求,我单位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同时开通“投资周村”微信公众号,及时将招商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上,我中心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短视频等生动、新颖的解读方式较少。

二是具体从事信息公开的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高,特别是要加强高质量的信息撰写水平。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增加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便捷性和直观性,提升政策解读的吸引力。

二是加强学习,夯实能力基础。通过参加区政府政务公开专家授课等集中业务培训,接受点对点指导,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