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
标题: 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67797477216/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

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按照省、市、区委各项部署,着力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持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为周村更好更快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开设专题专栏。按时公开本单位制定的文件方案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照上级要求,逐项梳理标准规范清单。对涉及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领域信息进行准确、有效、及时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89条,向周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传各类信息10条。2022年度未收到人大政协代表建议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周村区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一名具体工作联系人,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动态调整相关制度2022年度我中心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发布台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门户网站常态化工作,丰富信息资源,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三审三校”,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内容关。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做到上网信息必须按程序审批,确保公开信息权威性和精准度。

(四)平台建设

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空白现象。发挥投资周村”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对招商引资相关活动、政策等信息加强联动发布,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和信息发布力度。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终考核项目相结合。及时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和一名分管指导监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成员以及具体职责,有力地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切实做到政务公开与单位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短视频等生动、新颖的解读方式较少。

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缺少专职工作人员,对兼职人员培训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更好地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方式解读相关政策。增强政策解读的便捷性和直观性,提升政策解读的吸引力。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力争配强专职人员。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者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年度未收取人大政协代表建议提案。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