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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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353/2022-521375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周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文件精神,周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周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一、总体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渠道,做到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狠抓落实。
(一)主动公开
一是公开流程规范化。信息管理员严格遵循《条例》中的要求操作,对信息公开的流程及各项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确保信息工作显实效。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固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管理。2021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二是公开内容多样化。除部门领导、机构设置、工作动态等常态化信息,加大对上市挂牌工作信息、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金融政策的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区企业上市挂牌进展情况、省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文件及国家在金融领域的相关政策。
三是公开载体创新化。创新渠道公开,利用微信共享信息群。在“共享信息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已上市挂牌企业的沟通交流,提供后续服务,进一步加强了与公众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周村区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回复。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局明确领导负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四)平台建设
2021年,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相关要求,我单位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
(五)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上,我局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
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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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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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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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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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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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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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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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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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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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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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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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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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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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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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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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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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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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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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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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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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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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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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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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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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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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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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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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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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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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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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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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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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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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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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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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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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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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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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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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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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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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信息工作在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机制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新要求不够及时,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信息采集工作时效性有待加强。因金融领域政策信息渠道广泛,信息采集范围较大,相关政策解读或转发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采取坚决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教育全体机关干部切实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定领导总牵头,专人具体负责工作模式,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巩固和发展政府信息公开成果,努力构建透明、高效、规范的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通过周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
(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