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财政局
标题: 周村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353/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1 发布机构: 周村区财政局

周村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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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财政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周村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按照淄博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全面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等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按照本单位职责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发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信息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我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周村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公开目录管理。根据我单位的职能变化,及时调整信息发布目录,做到信息与目录的一致,方便群众查阅。二是规范信息管理流程。对拟发信息,分管领导及时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的内容均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开展学习新修订《条例》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和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对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说明,明确了公开内容。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两个平台。一是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其政务公开栏目的部门及镇办信息公开专栏。二是依托周村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群众查阅的便利性。三是平台的保障。我局由办公室负责平台管理和信息更新,并由1名人员专职负责。

(五)监督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了局内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考核,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提高对政务工作的认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责任人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6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要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公职人员的思想认识,及时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维护和充实。二是完善政务公开职责,加强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区财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度,周村区财政局未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二)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